在完成华南地区土地“体检”之后,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先后向广东、广西、海南及深圳四省(区、市)政府发出了4份土地例行督察意见书,督促问题整改。
据介绍,从2011年3月中旬至6月下旬,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共组织3个土地例行督察组,先后对海南省三亚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百色市,广东省惠州市、湛江市、肇庆市和深圳市共7个城市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
“通过土地例行督察,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2070起,涉及土地面积6176.47公顷。”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对例行督察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
完成“体检”后,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日前先后向广东、广西、海南及深圳四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出了4份土地例行督察意见书,要求上述四省(区、市)人民政府就今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各地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其中,例行督察发现28个突出问题、45个需要关注的问题、23个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涉及违规供应土地、违规向开发区(工业园区)下放土地管理权限、出让金收缴管理不规范、违反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等。”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相关负责人说,针对不同问题,督察文书一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和要求。
据悉,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将于10月底前对上述7个地区的整改情况进行严格验收,确保督察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陈先锋、赵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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