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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本月起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贷

2011年10月09日 09:48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10月9号获悉,针对目前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一方面要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又要拿出另一部分资金偿还房贷的实际,内蒙古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推出便民新举措:从凡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在2万元以上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两年以上的职工,从本月起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余额以上的部分用于偿还房贷。此项新举措的实施,不仅能缓解职工还贷压力,同时可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据介绍,凡符合条件的职工每年度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申请提取的最高额度为缴存职工一方或夫妻双方合计缴存余额2万元以上的部分,且不超过上年度还贷的本息总额,还贷后缴存余额应保留到千元。

  如果在提取公积金后连续出现两期逾期还款,中心将取消下一年度提取还贷申请资格;如果连续出现三期以上逾期还贷,中心将取消贷款期间提取还贷申请资格。(记者 刘源源 乌海台记者 张玉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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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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