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家住长宁区水城路883弄天山河畔小区,几个月前遇到了一件怪事:精装修高档社区,屋顶水管漏水报修4个多月,小区陆家嘴物业竟然接报后找来路边“维修人员”要求业主自费修理……
2007年我入住该小区,当时购买的是开发商精装修房,并未动里面的明暗管道和设施。今年上半年,家中客卫的吊顶开始慢慢变黄发黑并有漏水,就立即向小区的陆家嘴物业报修,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后认为是卫生间吊顶上基础设施水管漏水。我希望物业上门维修,但陆家嘴物业的工作人员答复说,这个情况物业不修,也没有能力来修,可以帮助找外面施工的人来修,价钱另算。还说这个小区业主的维修,物业公司都是这样帮他们介绍的。这让我很吃惊,自己买的是精装修房,时间还没过五年,物业竟然不修。
在坚持几个月后,眼看水渍面积越来越大,我只能无奈同意物业介绍外来民工维修,物业工作人员陪同维修人员来查看后,报价700元。9月底,维修人员上门后,就开始让我准备工具。一切准备好后,维修人员又对我说上次报的价不包括两块吊顶,要修的话要加钱,我只说了句“这好像有点过分了吧”,那个物业找来的人居然收拾东西立马走人了,将我搞得愣在了一旁。
读者 李女士
记者附言
最近,读者对某些物业管理公司的投诉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据了解,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沟通能力不强、将物业管理服务简单理解为只收费、缺乏服务意识等,成为投诉的主要原因,这必须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事实上,类似李女士这样的情况,《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都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接到物业损坏报修时,限时进行维修和处理。看来,白纸黑字的管理办法,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家喻户晓的宣传,同时加强监督管理,使业主与物业公司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记者 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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