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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申请公租房手续流程敲定 须办理资格证明

2011年10月17日 10:10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年内,武汉市首批公租房将上市,很多市民都想了解公租房怎样申请。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最新发布的《2011服务指南》中了解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明的审核流程已经确定,与申请经济适用房一样,申请公租房也要先办理资格证明。该资格证审批时限为45个工作日,有效期为两年。

  目前,洪山区的两个利用城中村改造的公租房装修差不多已经完成,而新建的后湖公租房小区,要到明年底才能竣工。因此,年内最早上市的很可能是洪山位于南湖片的马湖村丰华苑和南湖村南湖新城家园两个小区内的公租房,分别有400余套和500余套。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公租房的“大纲方针”已确定,但怎样申请公租房等细化方案还没有颁布,因此目前还不能受理申请。但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和流程都已敲定,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都可以申请。

  其中,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需提交5份材料,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户籍、身份及婚姻情况证明、家庭住房证明;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住房困难家庭办理流程为:社区受理初审—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区民政、房管部门分别审核—公示。

  新就业职工申请需提供6份材料,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户籍证明及居住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申请人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公积金证明以及毕业证;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情况证明;用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和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新就业职工办理流程为: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区房管部门审核—公示。

  三房产中介各受罚1万元

  经适房本是用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却被出租赚钱。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获悉,全市正在开展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情况调查清理。江岸区目前对三家违规出租经适房的房产中介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市房管局表示,将对下列情况进行清理处罚:个人违规出租、转租、转让禁止入市的房地产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或通过网络发布上述相关广告或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擅自发布房地产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房地产廉租住房的买卖、租赁、转让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擅自接受委托,代理、代办房地产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廉租住房买卖、租赁手续的。

  江岸区房管局表示,该局目前查实武汉联动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违规出租经济适用房,已对其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各处以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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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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