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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通报多起违建球场别墅案件 27名官员受惩

2011年10月24日 23: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2011年7月12日,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了河北省石家庄众诚白鹿泉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案,河南光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建别墅案,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政府违法批地案,吉林省延边国际贸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案,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薛家寨煤矿、玉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越界采煤案等5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目前已依法依规基本处理到位。

  另外,国土资源部2011年第一季度挂牌督办的四川省成都蜀鸿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案,因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查未按时完成查处任务,目前已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国土部将6个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一、河北省石家庄众诚白鹿泉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案

  2009年9月,鹿泉市建设项目准入评价推进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河北众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鹿泉市建设农业观光园、百果园、康体休闲会所等项目。2009年12月,该公司与鹿泉市白鹿泉乡东土门村村委会签订租地协议,以每亩每年1000元的价格租赁集体土地681亩;2010年9月,石家庄众诚白鹿泉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河北众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与白鹿泉乡西土门村村委会签订租地协议,以同样价格租赁集体土地475亩。上述两宗土地租期均为50年,未约定租地用途。

  2010年3月,石家庄众诚白鹿泉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以建设休闲农业项目为名,开始违法占地、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国办发〔2004〕1号)规定,建设高尔夫球场。已违法占用耕地63.39亩、林地202.22亩、其他农用地27.99亩、建设用地1.65亩、未利用地15.67亩,合计310.92亩。其中,种植草坪99亩、树木1000余株、地被植物8000平方米,硬化路面7800平方米,对原有养殖坑塘水面进行了扩充,搭建临时活动板房7间。

  2011年8月,鹿泉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310.92亩土地,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92.43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拆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18.49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所占耕地和其他土地,分别并处25元/平方米和10元/平方米的罚款,共计270.67万元。所占耕地已全部退出,硬化的路面已拆除,种植的草皮已清除,正在组织复耕。罚款已缴纳。

  石家庄市政府责令鹿泉市政府向石家庄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在石家庄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石家庄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给予鹿泉市政府副市长高卫燕(分管国土)行政警告处分;鹿泉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分别给予鹿泉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路雅琪行政记大过处分,鹿泉市林业局副局长张俊鹏、鹿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执法监察局局长张学义、白鹿泉乡政府分管国土工作的负责人毕军辉行政记过处分,东土门村党支部书记郭金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西土门村党支部书记白树钦党内警告处分。对白鹿泉乡乡长王强进行诫免谈话。

  二、河南光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建别墅案

  2009年10月,郑州市上街区国土资源局将位于上街区峡窝镇西林子村的31宗、619.1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逐宗挂牌出让,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2。河南光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其中26宗、510.7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2009年12月至2011年4月,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经发展改革部门项目备案,违规为河南光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的土地分别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河南光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结构形式,违规建设别墅43栋。

  上街区政府撤销了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可采取改正措施的35栋别墅(总建筑面积9507.65平方米),按工程造价的10%进行罚款,共计116.57万元;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8栋别墅实施拆除,已拆除完毕。

  郑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给予上街区政府副区长赵敏行政警告处分;上街区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分别给予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张振行政警告处分,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禹秉臻(已调离上街区)党内警告处分,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杨文斌、峡窝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原主任张辉(现任峡窝镇工会主席)行政记过处分。

  三、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政府违法批地案

  2010年8月,桐梓县天坪乡政府向县政府申请,将该乡金山村集体未利用地142.79亩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金山村旅游建设;2010年9月10日,桐梓县国土资源局经审查后报请县政府批准将上述土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9月13日,县政府批复同意;9月20日,金山村与重庆枫丹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将142.79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给该公司发展乡村旅游;9月25日,天坪乡政府向县政府呈报《关于金山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请示》;10月12日,桐梓县政府副县长张永康召集专题会议,明确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善用地手续。桐梓县国土资源局立即起草了《关于金山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给重庆枫丹实业有限公司的请示》,经分管副局长韩继飞签字同意后上报县政府;10月13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冉贤俊签字同意,并下发文件批准将金山村142.79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给重庆枫丹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发展乡村旅游;10月15日,县国土资源局向重庆枫丹实业有限公司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用途为旅游用地。目前,已平整场地14.9亩,其余土地尚未使用。

  桐梓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关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方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等有关规定,构成了违法批地事实。

  2011年5月,桐梓县政府撤消了有关批准文件,县国土资源局收回了颁发给重庆枫丹实业有限公司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遵义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给予桐梓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冉贤俊行政警告处分;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给予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韩继飞行政记过处分。

  四、吉林省延边国际贸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0年5月,延边国际贸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与延吉市依兰镇兴农村村民和兴农村村委会分别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协议》和《土地流转协议》,约定租地建设农业科技文化园项目。2010年5月25日,该公司与延吉市农业局(延吉市政府第三招商办公室)签订招商协议,约定由市农业局负责办理农业科技文化园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随后,延吉市农业局协助该公司办理了立项、环保等前期手续。但对项目违法占地问题没有及时监管并督促整改。

  2010年6月,延边国际贸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以租代征、违法占用耕地222.86亩、其他土地72.34亩,共计295.2亩,建设农业科技文化园。已建成赛马场、民俗观光区、民俗饮食街、主温室和2栋窑洞等非农业项目,建设了道路等基础设施。其中,赛马场占地120.42亩,民俗观光区占地107.25亩,民俗饮食街占地4.65亩,主温室占地13.95亩,窑洞占地20.25亩,道路等基础设施占地28.68亩。

  2010年7月和2011年6月,延边州国土资源局先后两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延边国际贸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继续违法占地建设。延吉市国土资源局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2010年8月至2011年5月,延边州及延吉市林业主管部门对延边国际贸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在农业科技文化园项目建设中违法侵占林地行为,先后3次作出行政处罚,累计罚款18.65万元,限期恢复林地原貌。该公司缴纳了罚款,未停止侵占林地行为。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存在以罚代法问题。

  2011年10月,延边州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违法占用的耕地并处每平方米8元罚款,其他土地并处每平方米3元罚款,共计133.39万元,并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违法占地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延边州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给予延吉市政府副市长尹林行政警告处分;延吉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分别给予延吉市农业局局长金勇峰、林业局局长赵义弘行政警告处分,延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吉善、林业局副局长刘焕彬、依兰镇政府镇长朴哲行政记过处分,延吉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李英哲、林业局林政科科长郑立伟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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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红彪】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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