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商品房建设高峰期公平与尊严的缺失,从2010年开始,中国进入保障房建设的高峰期。10月25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提出目前保障房建设存在选址离城区较远、部分质量不过关、退出机制不完善三大问题。
据笔者了解的情况,保障房真正的问题有两个:一,保障房能否如期峻工;二,保障房分配退出机制能否保证基本公平。
资金仍然是一大难题。据住建部预算,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所需资金大约在1.3万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292.66亿元,占比不到10%,余下绝大部分需地方自筹,于是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城市试点贷款公积金建保障房。此外,全国社保基金已经在南京、天津、重庆三地,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的方式,为当地的公租房建设提供融资。但相比庞大的缺口,还是杯水车薪。
保障房的分配退出机制更是公平的核心。保障房给予完整产权是鼓励欺诈,让有权者获得资产溢价,绝不应该发生。对些,住建部报告也指出,对购置型保障房,要完善并严格执行交易时对收益调节的规定,消除牟利空间。
保障房运动是民生体现,越是高效公平,数据越是真实,越能体现税收法治原则下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杜绝数据注水,杜绝保障寻租,尤为关键。(叶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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