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月,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实施了20年,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十二五”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新建人数将超过80万人,到“十二五”末,住房公积金人均月缴存额预计将从2010年底1086元增长至2030元。
20年来,本市出台相关政策,将贷款条件从1992年的连续缴存两年降低为一年;将贷款品种由1992年单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加到1998年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按揭组合贷款,2002年住房公积金-中德组合贷款,2003年购限价房、购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贷款等品种;将贷款最高限额度由最初的5万元提高到今天的70万元。本市还出台政策,对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给予50%担保费补贴,后又扩大到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职工范围。此外,本市还出台了提高、降低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灵活政策,在考虑到企业不同承受能力的同时,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本市将着力于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通过提高低收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利用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等形式加大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创新中低收入职工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补贴政策。“十二五”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新建人数将超过80万人,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500亿元以上,向超过30万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00亿元以上。到“十二五”末,住房公积金人均月缴存额预计从2010年底1086元增长至2030元,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的职工家庭将累计超过79万户。(记者 邵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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