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广州租房住也要上网备案。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草拟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网上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并通过网络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广州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的房屋租赁行为,也要像商品房买卖交易那样通过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办理网上登记备案手续。
《规则》明确,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促成房屋租赁关系时,中介机构及租赁双方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通过网备系统办理网上登记备案手续。
目前,仍有很多房屋租赁行为没有按照要求到街道办理登记备案。这其中既有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担心备案手续繁多不方便的原因,房屋业主也有出于避税的考虑,而房屋租客也为了降低租金往往不要求备案。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正着手推进房屋租赁网上登记备案,今后房屋中介机构在促成房屋租赁行为时,都要登录市国土房管局的系统进行备案,这也就简化了相关程序,同时也对租赁行为登记备案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规则》还明确了中介机构在备案时需要输入的房屋租赁合同相关信息,包括房屋地址、权属资料类型、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和租金;出租人身份证明资料;承租人身份证明资料;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等。(赵燕华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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