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11月21日电(记者冽玮 通讯员赵月文)来自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的消息称,近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2011年上半年开展土地例行督察的陕西咸阳市、榆林市、宁夏吴忠市、甘肃兰州市、青海西宁市、乌鲁木齐市共6个城市,进行了后续整改的跟踪验收。
据了解,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要求,对重点城市例行督察两年覆盖一次,一般城市五年覆盖一次。
督察组发现,在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强力推动下,各地政府加大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和土地出让金催缴工作,截止10月31日,陕西咸阳市、榆林市、宁夏吴忠市、甘肃兰州市、青海西宁市、乌鲁木齐市6个城市共催缴土地出让金14.66亿元,收缴罚款3.75亿元,追究党纪、政纪处分54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30人。
西安督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例行督察及后续整改工作的推进,6个城市增强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提高了依法依规管理和利用土地水平,初步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新格局,整改效果达到国家土地例行督察的验收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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