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竞拍获房屋及土地,开发商又通过法院调解将土地交给债权人,二者均获“土地使用证”
业主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房子及土地,开发商又通过法院调解将土地交给债权人,业主、债权人分别就同一块土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近日,债权人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下简称顺义国土局)的这一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业主
参与公开竞拍购得房屋
家住顺义区嘉浩国际商住别墅城的徐女士称,本月11日,她突然接到一张落款为北京裕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裕顺通公司)的通知。裕顺通公司称其已经在2011年8月取得了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而徐女士在没有办理任何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对房子进行了擅自改造,要求在14日内拆除所有违章建筑。
“买了快五年的房子,怎么突然就不是我们的了?”徐女士说。
根据2007年北京市二中院的民事裁定书等,上述五套房子最初为欠款被查封,2007年1月5日,被二中院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徐女士等五人参与竞拍,依法取得了上述房产的所有权。
2010年前后,五位业主陆续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证。
债权人
经法院调解获得使用权
据介绍,嘉浩国际商住别墅城最初由北京嘉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柏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目前尚未全部交付竣工,而这两家公司的投资人——源泰控股有限公司后来经过资产重组,造成开发商有了两位新的债权人。
2011年3月,两位新债权人又在北京市一中院通过民事调解的方式,将债权转让给了裕顺通公司。随后,裕顺通公司到顺义国土局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成为涉案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人,使用权面积约为370009.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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