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承认欠妥当,但也出于无奈
昨天下午,江南摩卡物管陈经理的助理刘先生,针对业主提出的“罪状”,一一做了解释。
刘先生承认,10月25日的盗窃案,保安确实有责任。小偷很有可能是从隔壁工地,翻墙进入的。对此,保安会加强巡逻。
而小区的生活垃圾,肯定是每日清。照片里的垃圾堆,是个建筑垃圾堆,要靠大车来运。如果垃圾量不到一车,就会等上几天,再一次性运走。
至于绿化,江南摩卡的树木,都是2008年年初种下去的,当时正好下大雪,种植环境不好。最近物管正在补种,但有些植物这个季节种不合适,要再等等。
刘先生表示,想通过早报,向杨先生和其他业主道歉。物管这样的催缴物业费方式,的确欠妥当。
但是,物管也有物管的难处。年底了,20%的业主不肯交物业费,物管还有30多万没有收上来,保安、保洁和其他员工的工资,就发不下去。
物管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甚至年终奖,都是跟物业费的收缴率挂钩的。他收不到钱,就拿不到年终奖,有些物管的催缴方式,就会比较过激一些,不过刘先生保证,以后不会了。
由于江南摩卡至今没有成立业委会,有些业主也表示了,这与物管不作为有关。刘先生说,成立业委会,不是物管出力就行的,上头必须有辖区的街道社区牵头。而在闻堰版块,目前还没有归属街道,更别说社区了。像同版块的郁金香岸、戈雅公寓和湘湖人家,都没有成立业委会,只有三江花园在试点。
不过,物管已经在积极协调,街道已经在筹划中了,预计明年江南摩卡就能成立业委会了。
物业催缴须合法
业主维权靠业委会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慧,专门跟物业官司打交道。
“比起下沙最牛催费单,江南摩卡的物管,已经付诸行动了。严重的话,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李律师说,物业费属于物业和业主之间的服务合同,拖欠物业费,属于违约行为,应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物管对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一是和解,二是诉讼。和解,可以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或者降低物管费来解决,和解不行,就走法律途径。
像今年6月,三江花园的一位业主,因不满意物业的服务,欠下8000多元的物业费。物管就将他告上了法庭。
而业主如何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交物业费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业主觉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质量不到位,应该由业委会出面,或者成立临时业委会来解决,甚至可以改聘其他物业公司。
江南摩卡物管的这种催款行为,只会激化物管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对于江南摩卡的业主,李律师建议应该尽快成立临时业委会,只有业委会才有权利解除业主认为不满意的物业公司,解除跟物业公司的合同关系,重新选择新的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