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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滦平:县国土局发的土地证一错再错

2011年12月23日 09:2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河北滦平:县国土局发的土地证一错再错
    12月22日,碧霞山景区门口。景区早已被挂上写有“禁止上山游玩”内容的横幅。 记者 来扬 摄
    承德碧霞山旅游开发公司就景区相关地块先后领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记者 来扬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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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风景区因办证不顺被荒废

  “你们是来搞旅游开发的呀?这里风景不错。”

  12月22日上午,当中国青年报记者问起碧霞山风景区的旅游资源是否值得开发时,住在风景区附近的一名杨姓村民这样答复。

  碧霞山风景区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长山峪镇西营村,距离滦平县城约9公里。2004年2月,该风景区被承德市人民政府列为“市级风景名胜区”。据风景区的一名赵姓工作人员介绍,不管冬天夏天,每到周末都有游客前来观光。

  但碧霞山风景区的开发者——承德碧霞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霞山旅游公司)负责人张新峰告诉记者,因为相关地块的土地使用手续一直办理不顺,碧霞山风景区已经荒废了好几年,公司前期投入的千余万元资金的效果与打水漂无异。

  碧霞山旅游公司的财务人员房玉奎对风景区被荒废的现状非常无奈。这位曾在当地担任正乡级协调员的老人希望滦平县政府和国土部门能尽快完善风景区的土地使用手续,交付相关土地。

  “时间拖得太长了,景区一直没开发完。” 房玉奎说,“很多村民都问,碧霞山旅游公司究竟想不想开发这个景区了?”

  让张新峰感到尴尬的是,碧霞山旅游公司虽然持有多张该景区相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其中真正合法有效的只有3张土地使用面积总计为2.93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余的几张,更像是摆设。

  先上车再补票,以租代征搞开发

  关于滦平县国土局一再错发土地证的故事,要从十几年前说起。

  1998年8月,张新峰参加了滦平县在北京组织的“招商引资”。他被滦平县政府的优惠政策吸引,决定前往投资。

  最初,张新峰与滦平县旅游局签订了合作开发碧霞山风景区的协议,但后来旅游局退出,张新峰自己成立公司,单独开发该项目。

  其间,因旅游开发需建造相关建筑和设施,要在风景区内征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张新峰多次找到县政府、国土局和旅游局的相关领导,请求批复用地。为解决征地问题,2000年4月11日,由时任滦平县常务副县长的苏爱国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确定由土地局牵头并负责办理征地手续,“在2000年5月12日前办结并将合法土地使用证发给公司”。

  同年4月27日,碧霞山旅游公司与一家名叫“承德百利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签署“土地变更协议”,确定前者获得后者的土地62.4亩。随后,碧霞山旅游公司投入400多万元,对相关土地实行“三通一平”

  但在施工过程中,碧霞山旅游公司一直未获得上述土地的相关证件。张新峰多次找到滦平县委及土地局的相关领导,希望能完善这62.4亩土地的相关手续。

  后来,时任滦平县副县长的武永东代表县政府找到张新峰,告知其“先上车再补票”,用“以租代征”的方式进行开发。于是,碧霞山旅游公司按照上述指示,交付了两年的土地使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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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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