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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滦平:县国土局发的土地证一错再错(4)

2011年12月23日 09:2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张新峰随后在郑州与两人见面。对方让张新峰在两摞材料上盖章,但张新峰翻阅材料时却发现,相关材料是由林地转换成建设用地的审批材料,且有些地方已经签上了他的名字。

  “在山下的27.7亩土地是河滩地,一共只有几十棵树,怎么会是林地呢?”张新峰说,“而且,材料上我的名字不是我签的。”

  其间,张新峰接到滦平县一位县级领导的电话,试图说服他盖章,但他最后还是拒绝了。

  当年9月9日,张新峰又接到滦平县国土局的电话通知,告诉他带上公章去领取土地证。

  次日,他来到滦平县国土局。在二楼的出让股办公室,工作人员让他在一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签字。

  “我看了一下合同,大部分空白处的内容都被划掉了。我就问了一下使用年限和‘三通一平’的事,就签字、盖章了。”张新峰说。

  记者在这份合同上看到,除宗地面积、坐落、用途、使用年限和出让价款等空白处填有内容外,其余多处空白被划掉了。在第八条出让价款上,合同载明为“597万元”,但张新峰告诉记者,他并没有交过这笔钱。

  在国土局时任局长杨占洲签字、盖章后,张新峰领到了这第八本土地证。

  为了确保这第八本土地证的效力,他专门到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再次查询,被告知有相关备案。半年后,他还拿到了一份“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由滦平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复的落款是“2008年9月10日”,与张新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获得第八本土地证的时间是同一天。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操作的。但这本土地证是有备案的。”张新峰说。

  12月22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滦平县国土局,希望了解相关土地的备案情况,但国土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局长和分管副局长都不在,地籍股的负责人也出差了。

  但最近,张新峰又陷入了烦恼。11月26日,滦平县国土局在《承德日报》上刊登土地拍卖公告,拍卖的地块就是碧霞山风景区内被认定为“基本农田”的那31.77亩土地。

  “滦平县的很多领导让我在截止日期前去确认竞买资格,长山峪镇财政所还替我交了竞买保证金。”张新峰告诉记者,12月14日下午,他从公司拿到了保证金已交纳的票据,滦平县国土局的有关负责人让他务必去报名参加竞买。

  尽管最后还是没确认竞买资格,但张新峰还是在拍卖当天来到了拍卖现场。

  “我在大厅里转了15分钟,现场一个人也没有。”他说。

  他不知道,这31.77亩的土地证何时能办下来。

  (实习生郝帅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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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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