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结束的2011年,中国税改大幕开启,其中最能触动公众“税感”神经之一的,就有“房产税”。2012年,房产税改革何去何从?
2012年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12年要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今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作为全国首批城市启动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一年来,房产税改革试点成效如何?
记者日前从重庆市财政局了解到,重庆今年房产税起征点是9941元/平方米,满足征收条件的高档商品住房共有8563套,其中独栋别墅3400余套。预计今年征收房产税可达1亿元。
“这一数额,与此前预期征收数额基本吻合,所收房产税将作为保障性住房的补充资金,全部用于公租房建设。”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表示。
根据试点方案,重庆市房产税主要对高档商品住房征收,具体是对存量和增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税率在0.5%至1.2%之间,共分三档。在1月28日之前购买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可享受180平方米免税面积,新购独栋商品住宅可享受100平方米免税面积。
与重庆主要针对高档、别墅征收,同时存量增量均包括在内不同的是,上海主要针对新增一般房产,将人均60平方米作为起征点,采取累进税率,人均面积大、房屋价值高的房屋税率就越高。截至今年7月,上海认定应征房产税住房共七千多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胡兰芳表示,房产税试点以来,总体运行平稳。
据上海中原地产一位购房客户张庆介绍,最近为购买的一套新房缴纳了一笔1.68万元的房产税,尽管相对约400万元的总价来说,房产税并不是太多,但毕竟是一笔“额外”的支出,而且每年都要缴纳,长期来看这笔支出就不是小数目了。张庆称,全家搬到新房后,原先的住宅将出租,而且会考虑提高租金,冲抵这笔房产税。
在房价方面,今年重庆和上海两地高端房地产市场,都表现出松动迹象。何志明表示:“房产税试行以来,重庆高档楼盘访客量下降了30%-50%,高档商品住宅成交量下降了4个百分点,抑制了投资和投机性消费。”
有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改革试点近一年以来,上海、重庆两地税收总额和打压房价方面效果并没有预期明显。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不能从当年税收多少和房价是否急速下跌来判断两地试点成效。房产税改革试点,体现了市场经济要运用规范的经济手段进行间接调控,而经济手段里税收是不可忽略的政策组合工具。
贾康表示,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房产税最重要的任务,还不是筹集财政收入,而是要调节经济和社会生活,但未来它的财政支柱属性将逐渐显现。
房产税应定位为“个人住房调节税”
一年来,针对房产税争议不断,中国为什么要收房产税?何时开始全国推广?一直是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
“房产税改革是非常有必要的。”贾康此前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一是有利于增加直接税,填补财产税收领域空白,是中国税制合理化的必要环节。二是房产税改革有利于地方税收体系建设、解决地方稳定财政收入来源。三是抑制房价,确保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是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抑制两极分化。
“但开征房地产税,不能陷入理论层面,不能就税论税,首先要明确定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在减税呼声日渐高涨的当下,将房产税定位到‘抓钱’上,只会加重公众‘税收焦虑症’,应将其定位为个人住房调节税。”
在这一定位下,房产税似乎更好理解,“一是让占有房产多的人交税,占有越多,交税越多;二是抑制在住房消费上的奢靡,为社会节约住房资源和土地资源。这实际上是对住房消费行为的一种调节,同时也具有对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作用,还可抑制房地产投机。”刘尚希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