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重庆将正式实施全新的《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其中有一条关于商品房预售的规定:拟预售的房屋为八层以下的,完成主体建筑封顶;九层以上的,已建房屋建筑面积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面积的二分之一以上。
预售许可条件的提高对2012年重庆楼市开局有哪些影响?对老百姓购房有哪些益处?对开发商本已紧张的资金链又有多大影响?晚报本期“地产同学会”邀请了三位嘉宾与大家一起分享观点。
主持记者:在新《条例》中,拟预售的房屋必须完成的建筑面积占拟建面积的比例,由三分之一提高到二分之一,这将推迟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的时间,是否会减少市场上的高层产品的供给量?
陈勇:预售条件的提高,会使一些房源的推出时间延后,但对整个市场的供给量不会有太大影响。通过市场监测数据可以看到,在本月中旬,重庆新批准预售面积出现大幅下滑,上周该数据虽有回升,但依然处于低位;而在今年11月末、12月初的一周,重庆新推房源体量已出现明显萎缩。由于明年地产调控政策、信贷状况以及市场情况都不明朗,开放商已经放慢了脚步,削弱了“预售条件提高”对市场的影响。
何伟坚:新《条例》对预售许可申请的调整,不会对目前市场产生大的影响。目前重庆市场上的商品房存量较多,去化速度却不高,购房者还是有观望情绪,这使得开发商降低了开发和推盘速度。
新规定是对预售行为的规范,从长远来看也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在市场清淡的时候推出规范措施,其影响要小很多。
房企将调整营销计划
主持记者:新《条例》执行后,开发商的资金回笼时间变长,资金链是不是会更加紧张?为了缩短资金回笼时间,开发商会不会增加促销手段?
张建军:预售条件提高了,对开发商的资金链肯定会带来新的压力,开发商开始回笼资金的时间点会向后延迟一到两个月,但造成的消极影响不会很大。该规定通过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对开发商的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为了应对新规定,开发商还要在开发进度、营销计划等方面做出调整。
陈勇:以30层的高层住宅为例,过去建好10层就能拿预售许可,现在要建好15层才能预售,多出来5层的建造时间大约1个月多一点,这段增加的周期对开发商的资金回笼不会造成多大的压力,通过调整工程进度和营销时间点自然应对就可以。
该规定对商品房价格的影响可能还不及对资金链的影响,因为目前重庆市场上房价已经有了理性回归,不少项目的价格甚至已经逼近成本,所以开发商通过价格手段来加强营销的空间已经不大。
何伟坚:现在对2012年市场的预期普遍不太好,为刺激购房需求,未来开发商肯定会采取更多的营销手段,但“预售条件提高”不是开发商加强营销的根本动力,所以也不会成为开发商进行价格政策调整的直接依据。
老百姓购房保障更大
主持记者:预售“门槛”的提高,会使重庆房地产市场的竞争产生哪些变化?市场格局的调整是否会加剧?这些变化对老百姓购房有何益处?
陈勇:预售规定的改变,房地产行业的入门门槛也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市场健康良性的发展。不过,这次预售“门槛”的提升,还没达到加速房地产行业兼并整合的高度。
何伟坚:新“预售”规定的实施,从“资金”一点出发,对开发企业各方面的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相对长远的规范市场的行为,有利于保障老百姓购房时的权益。
张建军:新《条例》的实施,对开发企业来说是一个信号,即未来房地产市场将不断规范,行业门槛会进一步提高,不过,全面优胜劣汰的到来不会太快。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部分规定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应当同时公布套内建筑面积及其价格、建筑面积及其价格,并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当事人发生面积纠纷时,应当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纠纷的计价依据。
第十四条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应当具备条件之四:拟预售的房屋为八层以下的,完成主体建筑封顶;九层以上的,已建房屋建筑面积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面积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十七条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十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