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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 “开发商”毁林反获政府补偿

2011年12月30日 10:3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海南省东方市墩头湾的300亩海防林早在2002年就被毁掉了,海滩变成了沼泽泥塘。然而,在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最新的“总规图”中,这片区域仍标注为“林地”,承包管护这片海防林的农民领了9年“护林费”,“开发商”得到“退塘还林”补偿款140多万元。

  记者最近来到东方市墩头湾被毁海防林地的现场,目光所及之处一片荒芜,海浪一波一波地拍打、吞噬着失去海防林护卫的脆弱海岸。据当地群众介绍,这片沿海基干林区2002年就被毁,建了鱼塘,后来鱼塘被台风打掉废弃,海岸线退缩了300多米。

  东方市八所镇益兴村党支部书记文世强告诉记者,这片海防林原来是2米多高的台地。80年代末,为了营造海防林,当时的村支书文兆欣辞去职务,与村里签订了400亩《租地种树合同》,拉上村民王海二贷款请帮工,从很远的地方用船运来淡水浇树苗,到2000年就造林300亩。王海二还与市林业局签订了经营承包合同书。2001年底,这片海防林遭遇了噩运,当时的市领导带着“开发商”许进东来到村里,说是要在这片海滩上投资几千万元搞水产科研养殖,每年为当地缴税100多万元。碗口粗、六七米高的成片林子被毁了。300亩海防林后来变成了一片烂泥滩。

  后来发生的事情则更荒唐。王海二对记者说:“为了阻止毁林,9年来我不断上访。”王海二拿出一摞造林护林合同苦笑着说:“东方市林业局为了摆平这件事,2005年任命我为专职护林员,签订了‘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每年的护林费也从1000多元调到去年的4800元。海防林都没有了,我还领护林费,我也没办法,我就把这钱拿来做了上访的路费和伙食钱。”

  更荒唐的事发生在今年初,“开发商”许进东居然领到了巨额“退塘还林”补偿款。记者采访许进东时,他说他也觉得有一肚子苦水。当时东方市领导请他来投资,说优惠政策可以很特殊,“先上车后买票”把水产养殖先搞起来,哪知几场台风一来,投资全泡汤了。2009年东方市政府注销了他的“海域使用权证”,他现在是一无所有了。“我是东方市政府招商引资来的,修建鱼塘投入了那么多,现在政府给的140万元只是补偿,我还想要政府给赔偿款。”

  东方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赵承强告诉记者,当时市里下了招商引资任务,前些年查出许进东开办的公司没有登记注册,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章是伪造的,所以注销了他的海域使用证。东方市林业局生态办主任麦明刚对记者说:“那片鱼塘的确是许进东经营的,已经调查认定,因此发放了140万元的补助费。至于许进东当初毁林的事,我不在岗位上,不清楚。”

  八所镇益兴村文书蔡培忠质问道,“一个毁林人不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还得到政府的补偿,天底下哪有这样糊涂的政府?”

  海南大学王毅武教授说,毁林9年多,还给护林员发护林费,是荒唐事;给毁林的“开发商”发“退塘还林”生态补偿款,更是“乱作为”,一定要严肃查处。

  新华社海口12月29日电

  新华社记者 金敏 王存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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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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