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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完善重庆公租房准入和退出机制

2011年12月31日 14:19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重庆公租房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来自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统计,在今年全市“两会”上,就有117件议案和51件提案涉及到公租房话题。其中,人大代表曾照芳对如何管好用好公租房提出切实建议,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曾照芳代表来自重庆医科大学,在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完善公租房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建议》,认为公租房作为一种过渡性住房保障措施,租房人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建议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准入标准,而且完善细化公租房的退出机制,避免因为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出现被转租、出借、恶意骗租等各种违规现象。

  “两会”后,市国土房管局派专人先后电话联系曾照芳代表十余次,邮件沟通五次,登门拜访三次,针对建议进行全面和详细沟通,直至取得共识。

  按照人大代表关于完善公租房准入、退出机制的建议,市国土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央文件精神,制定了《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并在具体实践中进一步修改完善。

  据介绍,重庆公租房申请准入机制方面有两“破”:一是突破户籍“藩篱”。《细则》规定,只要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工作,无住房,不论户籍,就可申请。二是放宽收入限制。《细则》中对申请人规定了收入限制(单身人士2000元,家庭月收入3000元)。自2月12日接受申请后,针对大量群众反映的收入限制、社保证明等问题,市国土房管局及时组织研究,及时按程序报批后对公租房申请政策进行了调整,在坚持保障对象为原住民、大中专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不变的前提下,放宽收入限制,提交的申请材料调整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和公积金缴费证明“三选一”。

  其次是完善退出监督机制。《细则》规定,发现申请人转租、出借、恶意骗租等行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住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时,按承租期间累计租金的2倍计收租金,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此外,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有权对承租人的租住资格进行抽查复核,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租住资格。

  据统计,全市公租房自2月12日接受申请以来,目前已累计4次摇号,配租公租房共8.2万户,加上工业园区和远郊区县分配数量,全市公租房分配量已达11万套,直接惠及民众近30万人。 (记者 陈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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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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