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再起风云。昨日国家审计署公布“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审计署数据显示,2010年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查出问题涉及资金累计约5308亿元,其中违规资金中2592亿元已整改到位。
审计署披露了两个违规使用资金的典型案例。其一是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通过协商解除担保协议、撤销承诺函、被担保单位筹集自有资金归还等方式,整改到位220.27亿元;其二是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抵押或质押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问题,有关单位通过完善相关手续、充实抵押物、增加合法抵押物、完善贷款手续、加快土地征收和拍卖、变更土地收储单位名称、与银行协商归还贷款等方式,整改到位230.61亿元。
审计署报告还显示有1319.80亿元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有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问题。
此外,审计署还查出融资平台公司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2441.5亿元问题。
5家商业银行
违规发放与挪用贷款580亿元
审计署报告也显示,5家商业银行对违规发放和挪用贷款等580亿元问题,通过督促贷款人补充完成项目程序、补足项目资金及完善贷款手续等方式整改530亿元,并将53名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昨日记者致电国家审计署查询审计报告查出问题银行名称,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暂时未获悉具体银行名称。(文/表 记者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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