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障房政策3月1日扩面:降低门槛调高补贴
昨日(1月9日)下午,出席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吴延龙向记者透露,今年本市连续第五年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20项民心工程之首,全年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905万平方米、10.5万套,帮助更多中低收入群众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同时进一步扩大“三种补贴”受益面,提高补贴标准,降低准入门槛,预计全年可新增受益家庭1万户,相关政策将于3月1日起实施。
去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本市坚持“早建设、早竣工、早受益”原则,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600万平方米、23.9万套,发放租房补贴8.5万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也是本市历年来保障房开工量最大的一年。今年本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0.5万套,其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8万套,经济适用住房7.1万套,限价商品住房1.6万套。
吴延龙介绍,今年本市将围绕惠民主线,推出三大举措:降低准入门槛,调高租房补贴、扩大住房保障范围。“三种补贴”标准调整后,预计可新增补贴家庭1万户,全市累计受益家庭将达到9.5万户。
其中包括有放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住房面积准入条件。将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放宽到9平方米。调整后,本市“三种补贴”的住房困难标准均统一为使用面积9平方米以下。
放宽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租房补贴标准提高20%。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由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放宽到1060元;租房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30元提高到36元;市内六区每户月最低补贴额由450元提高到540元。
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政策也实行同步调整。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人均年收入2万元提高到年收入2.4万元。补贴标准上调20%,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其他区县的补贴标准分别由每月每平方米16元、14元、12元,上调至19元、17元和15元;每户月最低补贴额分别由240元、210元、180元上调至285元、255元和2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