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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代收30万税费未代缴 业主要求退钱遭拒

2012年01月13日 11:2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开发商代收30万税费未代缴业主要求退钱遭拒
    业界提醒购房者要注意开发商长期占用契税不给业主办房产证等风险。图为宫廷九号,业主刘先生称开发商代收30万元税费后没有代缴,自己垫资缴税办房产证。

  2011年11月底,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地税局规定,禁止开发商强制代收代缴契税。事实上,这一规定早在2004年就发布过,但这一情况在现实中仍然非常普遍,也存在开发商长期占用契税不给业主办房产证等风险。近日,购房人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了其遭遇。

  事件:交了30万,不见代缴代办

  刘先生介绍,他于2009年9月买下了朝阳公园西路九号公寓(宫廷九号)一套现房,2010年1月交房时交给了开发商北京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明达房产)代收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约30万元,明达房产承诺360天内代缴以上费用并帮其办理房产证。但360天过去了,刘先生仍未等到房产证。

  2011年6月,刘先生与明达房产交涉,想要回代缴的30万元然后自己去缴费办产权证。但明达房产以账上没钱为由,让刘先生自己垫钱办房产证,然后再找开发商退钱。

  2011年8月,刘先生自行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自己办下了房产证。当刘先生将缴费票据交给开发商,要求其退还代收款项时,开发商仍称账上没钱,拒绝退款。

  截至昨日,距离收房缴费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刘先生仍未要回开发商代收却未代缴的30万元税费。

  刘先生提供的缴费收据显示,是明达房产代收了30万元的税费款项。当记者就此事向明达房产核实时,明达房产工作人员称,专门接待业主的工作人员已休假,具体情况咨询办房产证的部门。而当记者根据其提供的电话致电“办房产证部门”时,该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不是开发商,而是一个专门办房产证的公司。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也是开发商收的,退钱的事情他们不太清楚。

  律师:可要求退钱、要利息等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认为,相关部门已禁止开发商强制代收税费代办房产证,但为了集体办理房产证的便利,一般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代收代缴税费、代办产权证,这就不是一种强制行为,而是双方自愿。因此,首先要看购房合同对于办理房产证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是由开发商代收代缴税费并代办房产证,而开发商却没有办,那业主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不仅可以要求开发商将代收的钱退还,还可以将利息及误工费、交通费等一并要回来。

  建议:业主可灵活选择缴纳方式

  目前开发商强制代收代缴税费的行为已被禁止,如果业主发现存在此类情况,可向北京市建委举报。

  一位在房企负责办理房产证的经理告诉记者,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一般是收房时开始缴纳。对于全款购房的业主,可以不用开发商代办,直接缴费后办理房产证更快捷。而贷款业主也可将完税凭证交给开发商,然后办理房本。不过,开发商会建议贷款业主由开发商代收代办,因为开发商要承担担保责任。缴纳契税后,开发商要集中办理房本,并将房本交到银行做抵押登记,手续上麻烦一点。集体批量代办会更加方便一点。

  据了解,现在缴纳契税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面积补差协议等证件到当地地税部门缴税。

  本报记者 袁晓澜

【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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