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杜撰法条“合法”强拆 被法院判定违法
近日,有网民发帖反映,昌平区阳坊镇政府在对一处生态大棚项目强拆时,出具的《强制拆除决定书》竟然依据两条不存在的法条,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政府公文”。新华社记者核实,该镇政府出具的这份强拆决定书,已被法院判定违法。
镇政府杜撰法条
◎网友爆料
近日,“667183”等网民在天涯网、猫扑网等网络论坛以事主身份发表“史上最牛政府公文”等网帖反映,自2008年起,他们怀揣“田园梦”到阳坊镇四家庄村,各自花费近20万元承租“吉利庄园”生态大棚及其附属房产。然而,“田园梦”做了没一年,即被阳坊镇政府的强拆行为击碎。镇政府于2009年6月22日贴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于当日对承租户承租地块的建筑物实施强拆。
网民贴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显示,承租户大棚内的管护房面积严重超标,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3条、第7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1条、第65条,本机关决定于2009年6月22日起对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
“北京人0101”等网民发帖称,阳坊镇政府强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不存在第73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也没有第65条。这份《强制拆除决定书》因此被称为“史上最牛政府公文”。
还有网民反映,阳坊镇政府强拆主要依据之一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认定承租户操作间(管护房)违规的确认函”,涉嫌伪造或后补。此外,该镇政府擅自扩大强拆范围,除管护房外,温室大棚、露天种植园等私人合法财产均被拆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