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要求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的同时,着重明确了二套房贷相关事宜,要求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上述被市场称为“二套房贷的新规”,抛弃了此前二套房贷界定始终在“是不是首次购房”以及“是不是改善性住房”上徘徊不前的窘境。目前,房价上涨过高过快,已成为我国经济应对“后危机时代”的难题之一。有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1~11月全国住宅销售均价达到每平方米4600元,比前一年每平方米上涨了1000元,是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涨幅最高的一年。
房价快速上涨与投资投机性购房增多有明显的关系。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公开表示,“一个人购买多套的情况大幅增加,投资投机客入市迹象明显。”而来自监管部门的调研报告显示,2009年第四季度,北京市有购房需求的居民中,投资性购房居民占21.3%,创下近两年来的新高。
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我国政府推出了首套房贷利率7折的规定。但由于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的加剧,以及对是否属改善性住房界定的困难,不少炒房者实际享有7折房贷利率的优惠。因此,利用房贷炒房,炒家只需解决首付款资金问题,只要房价涨幅超过7折利率,炒房者就稳赚不赔。实际上,2009年在北京等一线城市,投入首付款几十万元及几个月房贷成本,在年底赚得百万元以上收益的炒家并不在少数。
对于炒房人来说,利用银行贷款炒房,相当于由银行分担了炒房的资金风险。在某种程度上,当房产的资产属性占主体,购房成为投资行为时,房市与股市即有了共同之处。或者说,利用房贷炒房和利用银行贷款炒股,并无本质的区别。在房地产价格处于强烈上升的周期中,过多银行贷款投入房地产领域,一方面对房价泡沫形成推波助澜的作用,另一方面更有加剧银行信贷风险的可能。
从这个意义上讲,限制投机性购房已势在必行。税赋和银行信贷调节,是国际通行的限制投机性购房的两个手段。
就前者来说,我国过去主要采取的是加大二手房交易成本,如提高营业税征收比例的方法。但现实中,由于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中心城市房屋供应往往供小于求,二手房交易成本的提高往往使购房人成为税赋提高的承担者,相当于变相抬高了房地产价格。从这一角度上看,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只能是征收不动产税。当然,这要科学论证,谨慎从事。
而在银行信贷调节方面,提高二套甚至多套房贷的首付款比例及房贷利率,应是当下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一方面,从保增长的角度,银行信贷应有效扶持自住房需求;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对名下有多套房者,大幅提高贷款条件,而不是仅仅以是否有过房贷为依据。当然,这需要银行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更好的信息沟通。本报评论员 董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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