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业银行而言,跨行网银对跨行交易的自动处理和实时到账为银行网点节省了大量人力资源和成本。对大型集团企业和贸易型企业而言,由于前者往往在不同地区的多家银行拥有账户,后者则对跨行资金汇集的时效性有较高要求,跨行网银更能有效满足这些大型企业实现跨行的资金快速划转的需求。对第三方支付企业而言,一旦获准与跨行网银对接,则将不再需要一家一家与商业银行进行谈判,业务随之扩大将是必然。
记者李倩“第三方支付”、“超级网银”是近期见诸于报端的热门词语。随着“国庆”的到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和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上线运行均已“满月”。中国的电子支付市场发展再次迎来了各方瞩目。特别是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实现了与多家商业银行网银端口的连接,个人或企业可通过统一的操作界面,查询、管理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资金余额和交易明细等,并最终实现跨行账户管理、跨行资金汇划等金融活动,被业界称为引领整个支付行业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中国电子支付市场经历了十年的快速发展,已成为中国金融支付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国内的电子支付市场,主要有几大阵营:一是独立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二是国内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价值链延伸的在线支付工具,三是银行,四是移动支付企业。据统计,我国已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300多家。艾瑞咨询发布的二季度中国网上支付市场监测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网上支付市场交易额规模达2083亿元,环比上涨15.6%,同比上涨86.8%。预计到2012年,中国电子支付行业交易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
8月30日,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在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等4省(市)的部分银行先期试运营。由于其将各家银行的清算统一到一个平台上,因此相对于此前各家银行推出的“x行网银”而言,就被俗称为“超级网银”。央行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央行此次推出的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实际上就是一个跨行结算的新业务,简单说就是跨行网银。据了解,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尚未接入。但是,由于跨行网银不仅打通了各家商业银行网上银行通道,实现了网上支付跨行业务的实时处理,实行了7×24小时全天候运行,为用户转账汇款、网络购物、网上缴费、信用卡还款、投资理财等提供了最大方便。因而,跨行网银的出现,意味着用户使用跨行网银,不仅可以全天候处理资金流转、跨行转账实时到账,而且还可以跨行管理账户,此前传统网银“多个账户、多次登录”的时代正在被改变。商业银行有关人士称,目前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畅通。有使用过跨行网银的朋友对记者表示:“跨行网银确实使用起来很方便。只是初次开通手续比较繁琐,需要用户给每一个账户签约登记网银互联账户,申请获得跨行交易和查询授权。另外,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很多功能还不能使用。但相信随着功能的逐渐完善,跨行网银将体现出巨大的公共价值,使网上银行的使用变得更为便捷、低廉,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同传统网银相比,‘超级网银’的功能更强大,操作也更简单、更安全。”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目前各类电子银行系统都设置了密码,要记住名目繁多的密码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如果一个人有很多银行网银的话,就需要管理很多证书、U盾等;如果查询自己账户信息,还要分别登录不同开户银行网站,很是繁琐。”业内专家认为:如果说网银的出现是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让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随心所欲选购商品,大大节约交易成本;那么,跨行网银的出现,则进一步打通了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网络壁垒,令交易成本再次大大降低。另外,从长远发展看,整个银行业的经营成本趋于降低,未来有可能会使客户在网银手续费支出上有所下降。
与此同时,对商业银行而言,跨行网银对跨行交易的自动处理和实时到账为银行网点节省了大量人力资源和成本。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跨行网银对其客户进行理财和资金管理业务的宣传。对大型集团企业和贸易型企业而言,由于前者往往在不同地区的多家银行拥有账户,后者则对跨行资金汇集的时效性有较高要求,跨行网银更能有效满足这些大型企业实现跨行的资金快速划转的需求。对第三方支付企业而言,一旦获准与跨行网银对接,则将不再需要一家一家与商业银行进行谈判,业务随之扩大将是必然。
美国早在30多年前就有了“超级网银”—ACH自动交换中心,90%的美国银行是自动交换中心的成员。全球在线支付领先公司PayPal只需要接入ACH,就可以全网联通提供网上支付,而不需要像支付宝那样逐一接入各家银行的网银。预计2010年PayPal公司的收入将超过32亿美元。如果超级网银也能照此发展,那对支付宝来说很可能还是件好事。
央行官员表示,央行推出的第二代支付系统对第三方支付组织不会有太大影响。郭田勇指出,随着第三方支付的规模扩大,一些不规范行为和风险也逐渐暴露,如客户备付金的权益保障问题、反洗钱义务的履行等。因此必须通过必要的法规制度和监管措施及时加以预防和纠正。
9月1日,央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即2011年9月1日前,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据悉,目前各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均在积极准备,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也渐行渐近。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央行出台管理办法最重要的意义是认可了非金融支付机构的行业地位,并将其纳入央行的监管范围。支付宝金融事业部负责人也表示,整个行业终将从自由生长进入领取正规结业证的阶段。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就表示,由于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在电子支付中所处的层面不同,互补性较强,合作远大于竞争。支付宝相关负责人称,“超级网银”是一个基础设施层面的升级,不仅不会影响到第三方支付的正常使用,对于第三方支付的用户体验提升等也会带来积极影响。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要求,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这意味着支付机构需要拿10%的资金作为保证金。“这一举措从制度上为客户资金的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证。对于使用者来说,下一步使用网上支付时,要看清楚非金融机构的资质,看他们是不是符合央行的新规定,有没有拿到许可证,有没有资格“上岗”。
无论如何,规范第三方支付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同时,势必有效降低支付风险;跨行网银实现了单个用户实时跨行转账和跨行账户资金管理与结算,有效整合了不同银行之间的业务资源,开启了网络支付的新时代。业内专家指出,随着跨行网银在线交易规模的扩大,由此衍生的交易安全风险也将随之提高,对各个银行的网银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证跨行网银这个庞大信息平台安全运转是包括央行在内的各家金融机构责无旁贷的义务。作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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