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监局局长张柏玲专访——
10月9日,保监会与厦门市政府签署《关于建设厦门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明确了新形势下厦门保险业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明确将厦门确定为全国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加快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使厦门成为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区域、全国保险科学发展的试验基地、两岸保险业服务一体化的重要平台。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张局长你好!请问《备忘录》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签订的呢?
张柏玲:是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加快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更好服务厦门经济社会建设,推动厦门保险业科学发展,中国保监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经充分协商的结果。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备忘录》的签署对厦门当地金融业有何影响?
张柏玲:《备忘录》明确将厦门确定为全国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使厦门成为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区域、全国保险业科学发展的试验基地、两岸保险业服务一体化的重要平台。
中国保监会将研究制定加强两岸保险合作的相关配套政策。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和ECFA框架协议内,按同等优先的原则审批台资保险机构进入厦门市场;对保险业的产品开发、经营范围、管理创新等事项,研究适当下放部分审批权限。
备忘录还表示将深化两岸保险业交流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保险机构在厦门设立大陆总部、区域性机构、分支机构以及各类后台服务机构。支持厦台两地保险机构在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模式创新和防灾理赔服务等方面开展资源共享和业务合作,使厦门保险业的对台特色进一步凸显。在两岸保险从业人员资格互认问题上,保监会也表示将积极推动。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厦门地区保险业发展情况是怎样的呢?
张柏玲:目前,厦门市共有保险公司主体30家,其中财产险公司17家,人身险公司13家,分支机构数143家,君龙人寿富邦产险是全省仅有的2家法人机构,厦门成为台资保险法人机构聚集地态势初现。
2005年以来,厦门保险业保持年均25%以上增长速度,今年1-9月,全市实现保费收入60.58亿元,同比增长32.6%。其中,产、寿险分别实现保费21.96、38.62亿元,增长42.5%和27.5%。保险公司总资产超过130亿元。预计到“十一五”末的2010年底,全市保费规模将达到75亿元,是“十一五”初的3.2倍。
参与互动(0) | 【编辑:梅玫】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