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民白先生在当地一家建行被他人冒名贷款11.5万元,因贷款方逾期还款,产生大量不良信用记录,导致其无法在各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白先生多次讨要说法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建行告上法庭。昨日,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白先生介绍,2009年9月份,他在当地一家银行贷款时,被告知没有资格办理。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竟发现中国建设银行邯郸铁西支行于2000年向他发放住房按揭贷款11.5万元。目前,贷款虽然已经全部归还,但留下了11次逾期还贷的不良记录。
更让白先生感到莫明其妙的是,邯郸铁西支行出具的贷款手续里不仅有他的签名、手印,而且填写有其工作单位与家庭情况。可经过仔细辨认,这些重要资料只有身份证复印件真实,其余均系伪造,甚至连自己的家属也属于虚构。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白先生曾多次要求银行说清冒名贷款的真相与内幕,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今年4月份,他将邯郸铁西支行起诉至邯郸市复兴区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对方未尽审查义务导致违法贷款,除停止侵犯当事人姓名权、名誉权外,还应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撤销所有不良信用记录。
12月1日,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于白先生的诉讼请求,被告邯郸铁西支行坚持认为,由于时间过久,再加上其间人员变动,如今已很难调查当时的详尽情况。尽管白先生未在贷款手续上签名,按手印,但造成其个人资料泄露,并被他人利用的责任不在银行,而是他本人对身份证件看管不严。
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调解请求,法院将择日宣判。(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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