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近日,中国银监会以急件的形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在《通知》中,银监会明确提出,银行在进行信贷资产的转让时,要遵循真实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洁净转让原则三原则,并解释上述三原则“就是要求资产真实转移,转让的信贷资产应当包括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要求实现资产的真实、完全转让,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在首次提出洁净转让原则的同时,重申了整体性原则。
业内人士分析,在当前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收缩信号非常明确的前提下,银监会此举意在配合宏观调控,严控银行以信贷资产转让的形式,腾挪信贷额度,并突破全年的信贷总体目标。
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叶永刚教授分析,禁止银行签订信贷资产转让回购条款及禁止整体性拆分,实际上是通过控制货币投放量及削弱货币流动性的方式,来实现抑制通胀预期的目的,而这样一来,监管层将与银行利益之间产生矛盾。他预测,在政策趋紧的2011年,银行与监管层在信贷资产转让上,可能面临一场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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