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两周就到春节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在此提醒有出游计划的朋友们,为自己的旅程系上“保险”绳。
在旅游过程中,可能出现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旅行者应根据您的出游频率和期限选择不同承保期限的保险产品。为使您获得充分保障,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尽量选择同时带有意外医疗保险责任的产品。
特别提醒:
1、不要误认为旅行社买了“旅行社责任险”就不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了。因为,一是“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为自己系的“安全带”,承保的是应由旅行社自身承担的赔偿责任,而非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自由活动时间发生的事故,“旅行社责任险”不负赔偿责任。二是“旅行社责任险”也有不同的保险金额,而事故发生后的损失情况是不可预测和估计的,旅客是否能得到充分赔偿也不能被保证。
2、注意在所购买的产品中,哪些高风险活动属于免责范围,如攀岩、漂流、潜水、滑雪、蹦极、冲浪等。
3、滑翔、蹦极、滑雪、攀岩、山地自行车、冲浪、漂流、潜水等刺激性运动被排除在一般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外,却极易发生重大事故。建议旅行者购买危险性运动意外伤害险。
4、部分景点(如滑雪场等)在销售门票时提供了附加保险的服务,可以在购买门票时选择包含了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门票。
5、记得在出游时,带好身份证、保险相关单据,以得到及时的保险理赔。
6、牢记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出险后及时报案。
成都晚报记者 刘畅 实习生 代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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