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2月1日起,增城市将正式启动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增城市现有12.5万参保人将享有与原广州市本级、从化市、花都区参保人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和医保经办服务,成为继从化、花都之后第三个纳入广州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范围的统筹区,而番禺将紧随其后,在3月完成医保同城的“收官”。
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实施市级统筹后,增城市民的医疗保险待遇将会大幅提升。首先,增城参保人新增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增城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广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报销,每人每月最高可享受到300元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也在新增范围内。增城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按照医保市级统筹政策规定参加并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医保支付待遇提升。重大疾病补助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90%、95%不等,现统一提高至95%。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最高限额提高,由原增城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即124608元,提高到广州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即272190元。市级统筹后新增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其医保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统一按照广州市的标准计算。
市区1800家定点可就医购药
实施市级统筹后,增城参保人在已实施市级统筹行政区域内的定点医、药机构均可凭医保卡就医、购药,即增城市参保人可自由选择在广州18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报销或直接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结算。同时,市本级和从化、花都等纳入医保市级统筹区域的参保人也可在增城市区的20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55家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享受医保各项医疗待遇,真正实现医保“同城同待”。
增城市级统筹启动后,医保待遇标准、享受范围、享受时间、经办操作流程等将与原广州市本级相同。同时,实施市级统筹后,增城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将逐步调整,即:自2011年3月起按上年度广州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执行,自2011年7月起按55%执行,自2012年7月起再调整至与原市本级相同即按60%。
广州自2010年11月1日从化市率先实施医保市级统筹以来,已纳入市级统筹管理范围的花都区、从化市各项医保经办业务平稳运行,参保人医保待遇大幅提升。经统计,截止到2011年1月24日,共有49373人次享受了市级统筹后的医保待遇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金额3,550万元。其中有25928人次享受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共计116万元。
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玉华介绍,下一步,番禺区将于今年3月份实现医保市级统筹。届时,原广州市本级、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将全部统一为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参保人“同城不同待”问题将彻底成为历史。(记者/许蕾 通讯员/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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