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在银行对客户市场推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通知》自3月1日起实施。
货币掉期,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的人民币与外币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协议。利息交换指双方定期向对方支付以换入货币计算的利息金额,可以用固定利率计算利息,也可以用浮动利率计算利息。《通知》指出,货币掉期中的利率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但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贷款利率的管理规定,银行换入(换出)货币的利率不得突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贷)款基准利率上(下)限。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的发布将为企业规避汇率、利率风险提供更多可选择的工具,对于促进境内外汇市场发展、提高企业避险意识和能力具有积极意义。(记者高晨)
参与互动(0) | 【编辑:蒋妍】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