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率屡次上调,使银行普遍“钱紧”。春节长假后,除个别银行对首套房贷仍执行八五折优惠利率外,绝大部分银行取消了优惠政策,甚至上浮至基准利率1.1倍。2月9日,人民银行又启动了2011年第一次加息。在优惠政策取消及频繁加息双面“夹击”下,购房人的月供负担水涨船高。但对于是否提前还贷,银行业内人士认为要因人而异,慎重选择。
优惠利率已经取消
不仅在深圳,上海、北京、南京、苏州等多个城市也出现房贷利率优惠取消的现象。虽然有银行宣称对少数优质客户购买首套房仍实行优惠政策,但优质客户的标准要么定得太高,要么条件不明确,更多由银行自己掌握。即便是同一家银行,在不同城市因贷款额度紧张程度不同,给予购房人的优惠也不相同。
“在贷款额度有限的情况下,如果房贷利率仍然维持低位,则宁愿不做这块业务”,某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贷款供给紧张,银行的议价空间更大,相比利率大幅上浮的企业贷款,房贷这一传统优势业务利润贡献度下降,房贷利率上浮已是必然趋势。
购房人负担大幅上升
对于购房人来说,受到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取消及加息的双重“夹击”,购房成本已经大幅上升。去年4月本轮房贷调控政策出台前,购房人还可以普遍享受到首套房贷款利率七折优惠,按照当时五年期以上房贷利率5.94%计算,其购房贷款利率为4.158%。2010年10月至今,人民银行已经连续三次加息,目前五年期以上房贷的基准利率已经上升到6.6%,如果按照首套房目前最高的1.1倍利率计算,则购房人贷款利率已经高达7.26%,不到一年时间成本上升幅度约75%。
不仅是商业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已经上调。对商业住房贷款而言,如果按照贷款总额100万元,贷款年限20年,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在调控前首套房购房人的月供负担为6143.38元,总共负担利息约47.4万元;若按照基准利率1.1倍计算,则此次加息后月供负担为7909.82元,利息总支出高达89.8万元,一共多出30多万元。而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对于购房人来说贷款100万元是普遍现象。(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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