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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获批 银行监管工具翻新

2011年02月22日 10:34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月21日,有媒体透露称,银监会上报的资本充足率、拨备率、杠杆率、流动性四大监管新工具已于近日获国务院批复,具体指引已进入最后一轮意见征询。

  强化监管乃大势所趋

  银监会自2009年底结合国际银行业监管改革趋势,开始制定一系列新型监管工具,后被业界称为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其主要涉及的就是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拨备率、流动性四个方面。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昨日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银监会的四大监管新工具问题,专家委员会在过年之前就进行过讨论。内部也仍存在不少争议,不过四大监管新工具的实施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在刚结束不久的G20巴黎峰会上,二十国财长表示,全球大型银行业者必须具备更高的资本安全措施,而监管机构将会扩大对该产业的保护网。G20领袖在去年未能就具有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SIFI)的额外安全措施达成协议,而G20财长表示,将致力于在11月会面时敲定该协议。

  “显然,G20达成SIFI的额外安全措施协议仍存在相当大的争议及难度,光欧盟内部对各自提出的措施就存在很大的分歧。”一位银行业内分析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包括美国在内的各个国家都正在就实施新的监管方案进行积极的准备工作,强化对大型银行的监管或者说限制的趋势已不可逆转。”

  中国银行业压力难免

  “随着巴塞尔协议Ⅲ的通过及未来的逐步实施,中国作为参与国,势必同样需要跟进监管改革。”郭田勇表示。

  据悉,四大监管新工具具体指引的最后一次征询意见,主要还是流程需要,主要内容已经敲定。有媒体猜测,预计杠杆率、流动性指引预计将先期发布;而2.5%的拨备率仍需和财政部做最后协商,过渡期为大行2年达标,中小行5年达标;动态资本工具短期内将不会大幅提高银行资本要求。

  2010年末正式发布的巴塞尔协议Ⅲ增加了由普通股和利润留存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指标(不得低于4.5%),提高了一级资本充足率,从现行的4%上调至6%,资本充足率保持8%不变。与此同时,为平滑经济周期和信贷周期带来的银行资本波动,引入资本缓冲运行机制。根据2月20日,银监会最新发布的银行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中国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2%,比年初上升0.8个百分点;加权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0.1%,比年初上升0.9个百分点。截至2010年末,281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过8%。

  “毫无疑问,新的监管标准的执行对中国银行业在资本及盈利方面都将带来不小的压力,尤其2.5%的拨备率,对银行来说压力的确不小。而这些压力则将通过监管层给予的过渡期的方式来逐步化解。”郭田勇指出。(据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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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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