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透支信用卡经银行多次催收仍不及时归还,本以为没什么事,却不料自己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被提起公诉。
王某,原系我市一国有公司员工,其于2008年3月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一个月后,该银行核准了其申请并发给王某一张透支额度为两万元的信用卡。刚开始时,王某还能按时归还透支的款项,但是后来王某透支的次数越来越多,加上王某所在的公司解散,没了工作和收入来源,渐渐地王某就不能按时归还银行的透支款项了。到2008年11月份,王某已经累计透支一万九千余元没有归还银行。
后来王某从石家庄去了北京工作,在这期间,银行信用卡部的工作人员不断给王某打电话要求王某归还透支款项,但王某均置之不理。到了2009年五六月份后,王某干脆更换了手机号码,至此银行再也联系不上王某。截止到2010年2月,王某信用卡累计透支本息合计27000余元。后发卡银行选择了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王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经网上追逃,最终在北京将王某抓获归案。
该案现已侦查终结,移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信用卡这种支付方式,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达到一万元以上的,就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志如 李硕)
参与互动(0) | 【编辑:孟欣】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