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银监会负责人在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沟通会上表示,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渠道畅通、不存在任何政策障碍。从实际情况看,民间资本已经广泛进入银行业。
部分民资入股为套取资金
据银监会介绍,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的普通股中,民间资本占比已经达20%和45%。不少民间资本还成为股份制银行的主要股东。截至2009年末,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本中民间资本2465.7亿元,占股本总额的93%,占主导地位。从目前已开业的349家村镇银行的股权构成看,除了发起行外,其余股份几乎全部为民间资本,而如果考虑到有80%以上的发起行有民间资本参股(或控股),民间资本实际占比更高。
银监会还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据了解,2010年银监会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兼并重组有关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兼并重组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允许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提高到20%,经银行业监管部门特别批准,还可以阶段性持有更高比例的股份。
银监会认为,部分民间资本所称的“入股困难”的主要原因有入股动机不正当,企图通过入股控制银行机构套取信贷资金;或因其自身治理结构不健全、主业不突出、信用状况不佳、不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等原因,导致不能满足股东资质要求。
银行股东资质要审慎监管
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杨少俊解释称,鉴于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机构,针对银行股东的资质要求是出于审慎监管的考虑,对所有资本都一视同仁,审慎监管要求符合国际通行标准。无论是国有资本还是民间资本,作为中小银行的主要股东必须要满足一定的监管要求。
银监会称,从优化公司治理的角度,希望中小银行股权结构能满足“多股东、小比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记者赵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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