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尊敬的用户您好,我行已成功在您的信用卡中扣除年费1200元整,请注意还款日期,客服咨询电话:400-****-****建设银行信用卡部。”
2010年4月9日,家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的张成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他没想到,只是拨打了咨询电话,银行卡里的十几万元就不翼而飞了。无独有偶,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另外几名乌鲁木齐市民的身上。
福建招人昆明“捞金”
今年24岁的徐勇出生在福建安南市,初中毕业后就再没有继续念书,成天跟朋友泡在一起吃喝玩乐。2010年1月27日,徐勇受邀参加好友戎晓的生日派对,并在戎晓的引荐下结识了一名叫刘顺的男子。刘顺揽着徐勇的肩称兄道弟、频频碰杯。
“兄弟,男人应该多闯荡,才能赚大钱!看看我,现在根本就不会为了钱发愁!”
听完刘顺一席话后,徐勇煞是羡慕,随即萌生了外出闯荡的念头,便趁机讨教经验。其间,徐勇听刘顺谈天侃地,而刘顺不经意提到的一个“骗术”,却让徐勇记在了心里。
2010年2月初,徐勇带着妻子袁燕踏上了去昆明的火车,准备实施刘顺提到的“捞金”计划。初到昆明,两人决定先找个地方“安家”。几经周折,徐勇终于在昆明市吴井路绿洲花园小区内租到一套房子,并在小商贩的帮助下购买了一台二手电脑、在手机回收市场购买了几部座机电话、手机、SIM卡、及短信群发器等设备。但想到只有他和袁燕两人不好分工,也容易引起怀疑。徐勇思前想后,给在老家的戎晓拨通了电话,简短的寒暄后便把他自己的“捞金”计划告诉戎晓,让戎晓带几个可靠的朋友一起来昆明,并承诺收入可观。2月28日,在徐勇极力劝说下,戎晓、小梅、玲玲3人来到了徐勇在昆明的出租屋内。
为了安全起见,同时也为了方便大家沟通,徐勇决定让戎晓3人都住在自己租来的房子里。安排完住宿,徐勇召集开会,把详细计划进行讲解,按人分配了各自的“工作任务”,准备次日正式开始对几人进行速成“业务”的培训工作。
半年敛财36万余元
经过两周多时间的业务培训,几个年轻人都掌握了“捞金”技术要领。徐勇决定带领“员工”们投入实战。同年3月9日,徐勇通过短信群发器向提前搜集到的新疆地区手机用户发送短信,称从账户上扣除现金,并留下了一个“400”开头的客服咨询电话。
起初,徐勇心里没底,正在他焦急地等待时,桌上响起电话铃声。在徐勇指点下,袁燕接起电话,假扮银行工作人员,对受害人张成谎称其身份资料泄密,银行卡被盗用,并诱导打来电话的张成将银行卡内的100938元全部转入袁燕所提供的指定账户中。这笔钱顺利转账后,由小梅和玲玲去取款。
第一次出手就轻而易举地“捞”到了十万多元,徐勇心里暗喜,为兑现之前的承诺,戎晓、小梅、玲玲3人都拿到了各自的“第一桶金”1100元提成。
此后,徐勇让“员工”冒充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犯罪调查科、银联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诱导多名受害人将银行卡中的人民币转入他提供的账户中。4月15日,“员工”玲玲的妹妹小雪也从福建老家赶来加入到“捞金”行列。
6名80后青年先后对10名新疆用户进行诈骗,短短几个月,徐勇及其他组建的团队轻易地“捞”到了36万余元。
6人诈骗团伙落网
由于涉案金额数目巨大,被骗子“套”住的受害人纷纷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依据周密侦查掌握的线索迅速破案。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这一团伙参与诈骗10起,诈骗金额价值人民币369151.2元。法院最终判决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均构成诈骗罪。其中主犯徐勇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其余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3年到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潘从武 焦悦 黄永琦)
参与互动(0) | 【编辑:孟欣】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