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最高司法机构欧洲法院1日裁定,保险公司在确定保费时区分男女的做法构成了性别歧视,应予取消。此举意在捍卫男女平等,结果却有可能加重投保人负担,剥夺女性原本享受的优待,因此引发一片争议。
根据欧洲法院的裁定,从2012年12月21日起,欧盟境内的保险公司将不得在计算保费时考虑性别因素,即不分男女,适用相同的费率。
此前,欧洲保险公司针对某些险种会区分性别,对男性和女性投保人收取不同的保费,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车险和寿险。通常,在车险中,男性投保人需缴纳的保费要比女性高,有的甚至高出一倍,因为男性驾车出事故的几率比女性高;而在寿险中,女性因为平均寿命比男性长,因此需缴纳更高的保费。
尽管欧洲保险公司的做法不乏科学依据,也不无道理,但却有违欧盟法律规定。根据欧盟2004年通过的“平等待遇指令”,禁止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存在性别歧视。指令本应从2007年12月21日开始施行,但对保险业网开一面,允许有五年宽限期,之后需重新审议其合理性。
2010年,一个比利时消费团体就本国保险业继续享受豁免向比利时宪法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涉及欧盟立法,该案被提交总部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审理。
欧洲法院认为,保险业继续享受豁免,在确定保费时采取性别歧视做法,不仅违反了平等待遇指令,而且也与2009年12月生效的《里斯本条约》相违背。《里斯本条约》中包含的基本人权宪章再次确认了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原则。
对于欧洲法院的判决,负责司法事务的欧盟委员会副主席维维亚娜·雷丁表示欢迎。雷丁说,这份判决是落实男女平等这一基本人权的重要一步,所有投保人,不分男女,都应得到公平对待,这不仅是尊重人权,也是良好的商业操守。
但这份判决遭到了保险业界的猛烈抨击。英国保险商协会称,如果取消男女保费差异,英国25岁以下女性驾车者的保费平均将上涨25%,这意味着她们需要为男性的鲁莽多付钱,女性因为行为谨慎本该享有的优待没有了。
而在寿险领域,一个名为Saga的欧洲老年人团体也对欧洲法院的判决感到不满。该团体认为,对男女收取相同保费后,保险公司因为无法控制男女投保的比例,为了尽可能减小承保风险,只会向高收费看齐,从而损害了所有消费者的利益,即便是女性,其保费也未必会降低多少。
欧洲议会英国籍议员萨贾德·卡里姆更是批评欧洲法院的判决“极其愚蠢”,完全违背常理。“统计数据表明,年轻男性就是比女性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他们的保费理应高些。”
在法理和常理之间,欧洲法院自然是依法行事,但如此捍卫男女平等是否恰当恐怕还值得商榷。记者 尚军 布鲁塞尔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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