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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车险“免责条款”杀手锏 拒赔未得逞(2)

2011年03月07日 17:01 来源:大洋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车险与4S店捆绑销售为售单忽略告知义务

  记者日前也走访了广州多家4S店,发现由于将车险与4S店捆绑销售,车主在买车时常常遭遇搭售保险,而车主对保单条款内容缺乏了解,车险销售人员也根本不向车主明确解释条款内容,对于哪些情况属于车险免责条款也未作任何提示。

  车主刘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他在某4S店购买一辆马自达睿翼轿车,车价原价18万多元,刘先生通过各种渠道拿到内部优惠价,为16万多元。但该4S店要求其必须在该4S店购买车险,否则无法享受到优惠价,刘先生只好同意。该4S店代理的车险包括中国平安(601318,股吧)、人保财险、中国太平洋(601099,股吧)及大地财险4家保险公司,其中,中国平安、人保财险及中国太平洋财险三家公司车险价格在6400~6700元左右,而大地财险车险价仅有5800元。刘先生随即决定购买大地财险的车险。

  随后,大地财险的销售人员与刘先生签订保单,对方根本不对保险合同条款做任何解释,甚至没将合同拿给刘先生阅览,就要求其签字,“你就放心啦,买了保险肯定都能赔,不用你再操心了。”对方表示。而对于出险后哪些情况该赔,哪些情况不赔,刘先生无从知晓。

  另一车主符先生也告诉记者,他的车近期刚刚在4S店投保了太平洋车险,当时保单销售人员拿来保险合同请他签字,但对合同条款内容只字未提,虽然符先生简单阅读了车险条款,但至于出险后哪些情况不赔,符先生也是云里雾里。

  相关提示

  车险免责条款多 全险并非全赔

  记者查阅了多家保险公司提供的车险合同,几乎所有的险种,都会附带各自的“责任免除”条款,而这些条款的内容,少的几条,多的几十条。

  如平安车损险条款中包括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等16种情况,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一律不赔;而对于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损坏等7种损失,保险公司也不赔偿;对于自燃及不明原因火灾等5种原因引起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赔。

  一般来说,所谓的全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投保了上述主险、附加险,一旦出险车主依然得自己埋单。

    发生以下几种免责情况车主需要留神。

  1. 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

  2.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

  3. 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保险公司认为该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

  4. 爆胎不赔。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

  5. 玻璃单独破碎车损险不赔。如果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对于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损失也不赔。

  6. 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7. 车没丢,轮胎、音响设备等丢了不赔。

  8. 撞到自家人不赔。(乔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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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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