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一直以来坚持改革开放,而金融竞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有助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切实维护金融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合法权益,在拓展金融业发展空间的同时,保障我国经济金融安全,进一步增强我国经济金融的国际竞争力和世界影响力。
中国金融要真正“走出去”,就必须建立健全具备吸引力、执行力和创新力的金融竞争生态,在积极推动金融市场有序竞争的同时,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
一是通过金融竞争制度设计,引入新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市场主体,向金融市场注入新的竞争元素,激活市场竞争潜力。
二是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等法律制度体系,防范金融垄断行为,优化金融竞争环境。
三是建立有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明确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救济权等具体权利,以增强金融创新动力,降低金融产品价格,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确保顺利实现金融消费者的福利。
四是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制度,从监控金融控股出发,通过调整金融市场结构以避免金融机构过度关联,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五是设置严密的执法机制。可考虑在国务院层面建立金融竞争委员会,职责设定为维护金融市场竞争和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全国人大代表、人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 杨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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