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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险客户”权益保障政策面临调整

2011年03月15日 17:36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按照中国保监会要求,自4月1日起,全国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统一调整至10万元。记者了解到,关于此次针对未成年人死亡保险理赔限额规定的调整内容,早在去年保监会就已正式发文向社会公布,并要求各家保险公司负起对新政的宣传和解释责任,积极引导投保人在注重自身保险保障的基础上,为未成年人购买切合实际的人身保险产品。

  此次未成年人保额限制政策终于再次破冰,既顺应了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总体趋势,也是中国经济高增长背景下,市场选择的必然结果。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针对未成年人保险市场的这一最新举措,业内公司高度重视,平安、泰康和太平洋人寿等多家品牌人寿公司都有明确的展业举动,纷纷跟进配合本次国家相关规定的落实。而阳光人寿保险集团更是从2011年3月起,提前一个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主题为“宝宝权益,阳光知道”的未成年客户权益保障活动,向公司客户主动告知政策信息,保证他们第一时间了解保监会新政内容及政策变化相关背景,清楚自己的保单权益。(记者 聂鑫 通讯员 杨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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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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