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财政部长21日就欧元区永久性救助机制的具体架构达成一致。
欧盟27国财长当天在布鲁塞尔召开特别会议,专门讨论欧元区永久性救助机制的细节。根据会上达成的协议,名为“欧洲稳定机制”的欧元区永久性救助机制将是一个由欧元区国家依据国际法、通过缔结条约成立的政府间组织,总部设在卢森堡。
欧盟财长们同意,作为一项核心内容,欧洲稳定机制的有效融资能力为5000亿欧元,为了在发债融资时获得最高信用评级,其认缴资本将达到7000亿欧元,其中800亿欧元为实际到位款项,欧元区国家在欧洲稳定机制2013年7月正式运作前需支付400亿欧元,此后3年内再支付400亿欧元,而余下的6200亿欧元将包括欧元区国家承诺可随时支付的款项和担保。
欧盟财长们还决定,当为某一欧元区国家提供救助时,私人投资者需承担“充分”和“成比例”的损失,但具体如何做将按个案确定。
建立欧元区永久性救助机制也是欧盟目前正在讨论的债务危机全面应对方案的具体内容之一。按照计划,欧盟领导人在定于24日至25日召开的春季会议上应通过这套全面应对方案。
希腊2009年底率先爆发主权债务危机,欧元区由于缺乏一套现成救助机制予以应对,助长了市场恐慌情绪蔓延。在为希腊单独提供1100亿欧元救助后,欧盟2010年5月联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立了总额7500亿欧元的三年期临时救助机制,以防其他欧元区国家再步希腊后尘,但为应对类似危机构筑一道永久性防线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记者尚军 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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