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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还款8个月 招商银行才通知贷款额搞错

2011年03月22日 15:5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房主:银行要求签空白合同才致贷款额度出错,而且没及时告知,同时重签合同后享受不了利率优惠,银行应该承担责任

  银行:正在调查,争取协商解决

  2008年10月,李先生购买了大朗体育馆旁楼盘财富公馆的两套房子,可直到今天,李先生不仅没拿到其中较大面积那间的房产证,而且还在为房贷的事发愁。“银行1年多以后才发现大间那套房子的合同打印上去的贷款数额竟然是错的。”李先生说,等到银行纠错时,房贷利率优惠不再,要多支付4.3万元的利息。

  现在,开发商的资金回不了笼,近日将李先生告上法庭。昨天,李先生收到法院传票,决定反诉银行和开发商:“如果银行不签空白合同;如果银行和开发商可以早些告知情况,怎么会弄到现在这么麻烦?”

  购房1年多

  银行告知贷款数额出错

  李先生于2008年10月13日在大朗体育馆旁的财富公馆买了一大一小两套房子,一套30余平方米,另外一套50余平方米。就是这套稍大些的房子在2009年11月出了岔子。

  由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出具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显示,李先生为53平方米的房子贷款18万元。“他们搞错了,这个额度是那套30多平方米房子的申请额度,那套大间的应该是33万元。”李先生说。

  李先生称他也不知道这种错误是如何出现的:“当时我太太是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签字的。”他说,银行工作人员事前已将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问题和李先生讲清楚,然后把需要填写的表格、合同等空白文件准备好,告诉他们在哪里签字、按手印。“我们也没想太多,就先签了字。”

  可到了2009年11月,李先生却接到了银行通知:合同上的贷款额度“出错了”,而此时,李先生已按18万元的贷款额度还款8个月,支付近8000元。他很诧异:为啥银行和开发商直到1年多后才发现问题并通知他?

  利率优惠不再

  要多支付4.3万元?

  李先生说,去年3月28日,他和妻子、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开发商金泓地产三方最终敲定,4月10日办完一份贷款额度为33万元新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

  没想到,4月1日,国家收紧房贷利率优惠,原来可以打七折的还款利率优惠不再,银行对李先生表示“没办法,你要自己承担多出来的4.3万元利息。”

  李先生很愤怒。知道原房贷合同的贷款数额打错之后,李先生与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金泓地产方面进行了数次交涉。“银行承认是拿空白合同来找我签的,也承认工作上出现了失误,可利率调整后他们就是不愿承担多出来的利息。”现在,开发商的资金回不了笼,遂将李先生、银行一并告上法庭。

  签空白合同

  银行要负责任?

  李先生决定反诉开发商和银行。理由是他出具的录音资料上显示,在2009年4月22日与开发商、银行方面的交涉中,大朗支行客户经理梁卓新承认“合同条款是签名后打印上去的”,而大朗支行一陈姓副行长也说,签空白合同“不是针对某一个客户,以前也是这样操作的。”

  李先生认为,“如果不是银行两次让我签空白合同,如果不是银行和开发商那么晚告诉我贷款合同上的贷款数额打错了,怎么会遭遇到利率优惠政策变动?怎么会搞到现在这么麻烦?”

  回应

  银行正在调查

  开发商起诉业主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相关负责人邓先生。对于李先生空白合同的质疑,邓先生表示,目前大朗支行已将此事转给分行处理,分行也正在调查此事。同时,也在同业主、开发商沟通,争取协商解决。

  而金泓地产负责人孙先生表示,公司已经决定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纠纷,具体情况目前不便透露。

  律师:李先生维权存在难度

  广东达维律师事务所徐洪辉律师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李先生维权存在难度,因为他很难证明当时签的是空白合同。虽然从字迹上可辨认,但字迹作为证据的说服力可能不足。但如果银行和开发商确实与李先生签了空白条款,则属不规范交易。(文/记者陈明、陈臣、周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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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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