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道里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连续审理了两起信用卡诈骗案,二被告均因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消费,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6个月,罚金2万元。
2010年11月26日,道里区居民刘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原来刘某于2008年在交通银行黑龙江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截至2010年11月26日,共透支本金1万余元,利息4000余元。银行曾多次催收,刘某一直没有还款。让刘某万没想到的是,超过三个月银行还款期限后,银行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无独有偶,就在刘某被警方刑拘的当天,王某也因信用卡恶意透支被警方抓获。王某没有固定职业,于2009年4月在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使用该信用卡透支消费。截至2010年11月15日,王某透支本金人民币13000余元,利息近2000余元。银行曾多次催收,她都没有归还,在超过三个月还款期限后被警方抓获。
虽然两起案件中的刘某和王某的家属均积极偿还了欠款,但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提醒市民,近来,有关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案件频频出现。希望使用信用卡的市民透支消费后要及时还款,不要让自己背上不良信用记录,更不要因此触犯法律。(记者 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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