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家农村互助性银行业务机构——昌吉市榆树沟镇“民心农村资金互助社”今天营业,新疆政协主席艾斯海提·克里木拜等领导为互助社开业揭牌。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已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全镇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昌吉市榆树沟镇在全疆率先大胆探索与尝试,根据《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发动有资金实力的农牧民,筹建全疆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
2010年10月15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批准,新疆昌吉市榆树沟镇民心农村资金互助社成立,互助社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发起人占总股本的70%,机构性质为社区互助合作组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可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贷款限额5万元。农民只要入股100元就能成为社员,从今年4月7日开始试营业以来,已加入社员397人。开业伊始,便为132户社员贷款180万元。
已入股10万元的社员安正发告诉记者:互助社主要是方便群众,想什么时候用钱,很快就能拿到,还款没有期限,承担的利息小,投资存款可以分红,所有人都能受益,在家门口就能完成存贷款业务,比向银行、信用社存贷款方便、灵活得多。
昌吉市榆树沟镇民心农村资金互助社计划三年内存款达到1亿元,贷款累计投放2.5亿元,有效促进农村民间资金合法流转,彻底改变目前部分农牧民靠民间高利贷和商业赊销进行生产的现状,以满足本地及周边乡镇农户存款、贷款等金融需求,减轻农牧民生产和生活负担,从而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步伐。(记者张雷 马晶 通讯员施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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