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金融频道

"投资公司"行骗 百亿美元假存单钓千万保证金

2011年04月27日 09:3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名中学文化男子开“投资公司”,凭伪造大额存单骗取投资保证金

  5名只有初、高中文化的男子,在正规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身份的掩护下,用伪造的大额银行存单,以帮助投资为由从20家单位及个人处骗取1700余万元。昨日,5名男子因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在二中院受审。庭审历时1天,还将继续开庭。

  在昂贵地段设办公室

  被告人汪某、茹某、孙某、崔某、谢某等5人,分别来自河北、辽宁,被捕前分别任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投资部部长等职。

  检方指控,5名被告人于2008年7月至2010年1月间,在北京市东城区恒基中心办公楼办公,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资金证明、对账单等金融凭证及材料,采取签订投资合同收取保证金的方法,骗取20家单位和个人人民币1700余万元。检方指控,5名被告人均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

  被告人汪某事发前任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庭上,身高约1.6米的汪某佝偻着背,穿着病号服,回答法官提问时,经常表述不清。但汪某介绍,他就是用多张上百亿人民币和美元的存单,以及坐落于昂贵地段的办公室包装自己。

  用伪造存单进行包装

  据汪某交代,他于2008年在北京创建了投资公司,从另案处理的董某处获得多张虚假的大额银行存单,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为有好项目的企业或个人“投资”。而证明自己有钱的凭证就是这些存单,“不同银行的,上百亿人民币和美元存单。”

  汪某吸纳茹某、孙某、崔某、谢某等4人担任公司要职,同时给他介绍客户,以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投资合同,骗取被害企业及个人的保证金。汪某说,尽管公司承诺客户30天内给予投资,但从未给任何公司或个人进行投资,一旦被害公司追问起来,他便以发《商务通知函》的方式,称资金被冻结,以拖延时间。直至案发。

  - 现场

  投资公司高管不知何为投资

  昨日的庭审历时一天。除汪某对检方指控没有异议外,茹某等4人均不服指控。

  4名被告人均表示,自己在任时,并不知道汪某的大额存单是假的,自己只是在按照汪某的指示,各自做分内的事。全部合同均由汪某与被害公司及个人签署,全部保证金也都汇入汪某的账号或公司账号。

  只有初中、高中文化,如何担任投资公司高管?对于检方的提问,几人均无言以对,其中一名被告人更是说不清什么是“投资”等专业术语。

  尽管也曾对汪某的话及资金来源有所怀疑,但每当看到汪某提供的大额存单,他们便打消了顾虑,“有100亿元人民币的、200亿元人民币的,还有100亿美元一张的。”(记者安颖)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