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人刘明康(左)和台湾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人陈裕璋(右)4月25日在台北101大楼举行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和两岸银行监管合作备忘录签署后的首次监管磋商。
4月25日,大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台湾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在台北举行第一次两岸银行业监管磋商活动。本次磋商被认为是继两岸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与《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之后,双方金融合作的又一重要进展,而这也为两岸建立货币清算机制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刚经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特别提到要“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3月30日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范丽青表示,大陆方面正在积极研究推动以适当的方式建立两岸的货币清算机制,并希望尽早取得进展。这意味着以ECFA为标志的两岸经贸关系制度化将深化发展,继贸易、投资、金融产业合作之后,货币层面的合作议题将是下一阶段两岸经济合作的一个重头戏。事实上,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的基础上,当前两岸尽快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既是两岸交流往来与经贸关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两岸双方各自货币政策有效性的需要,符合两岸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
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是两岸交流往来与经贸关系发展的必然要求
众所周知,经济体之间的货币关系主要缘于双方交流往来与经贸关系的发展。近30年来,海峡两岸的经济交流与人员往来,在全球化进程中日益加强。当前,两岸贸易、投资、人员往来频密。根据商务部与国台办有关统计,2010年大陆共批准台商投资项目3072个,实际使用台资金额24.8亿美元,截至2010年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3133个,实际利用台资520.2亿美元;2010年两岸贸易额高达1453.7亿美元,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296.8亿美元,自台湾进口1156.9亿美元;2010年两岸人员往来也超过680万人次,其中台湾居民来大陆超过514万人次,大陆居民赴台近166万人次。
两岸庞大而活跃的经济交流与人员往来,必然内在地衍生出对两岸货币兑换与清算的强烈需求,从而必然对两岸货币兑换与清算合作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并要求直接的、及时的货币兑换与清算。否则,在两岸货币不能直接兑换与清算的情形下,两岸经济交流与人员往来以及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一方面不仅要承担两岸货币间接兑换与清算下的较高的货币兑换与清算成本,而且必然面临第三方货币汇率波动的经济风险甚至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还因两岸货币无法直接且及时兑换与清算而面临较大的不便利性与较高的交易成本。
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是确保两岸双方各自货币政策有效性的需要
众所周知,近30年来两岸交流往来在贸易、投资、金融、人员往来等方面总体上保持着持续快速发展势头的同时,也由于两岸经济体规模大小差异、对外经贸关系的主要对象差异以及台湾当局长期限制性的交流往来政策等因素,呈现出高度的不对称、不平衡的格局。这种高度的不对称、不平衡的格局,体现在两岸贸易方面,大陆处于高度的贸易逆差状态,近年来大陆每年都面临逾1000亿美元的两岸贸易逆差;体现在两岸投资方面,在大陆至今累计实际利用台资超过520亿美元的同时,陆资入台才刚刚起步,至今不到1.5亿美元;体现在两岸人员往来方面,2010年台湾居民来大陆超过514万人次,而大陆居民赴台才近166万人次。
在两岸经济交流与人员往来呈现出高度不对称、不平衡格局的同时,随着大陆经济发展与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人民币币值在大陆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也在不断升值,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步伐也正在加快,再加上两岸利息率存在较大的差距,所有这些因素使得台湾民间对人民币的需求不断增强。而在人民币的供给方面,尽管台湾当局根据其2008年6月12日修正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授权在清算机制建立前,人民币可以在‘金管会’和‘央行’指定银行于台湾本岛兑换”,但是由于两岸尚未建立货币清算机制,所以人民币在台湾的供给并不稳定,甚或往往短缺。
而在两岸货币不能完全直接兑换与清算的情况下,人民币在台湾供不应求也引起了不少的并发症。首先是在两岸衍生地下黑市交易,并滋生伪钞等管理问题。其次,也是更为严重的问题,由于人民币在台湾供不应求,一旦流入台湾就不会轻易流出,造成人民币在台湾逐渐累积。两岸货币当局因此面临货币信息失真、无法确知货币基础多寡等问题,这必然又会影响到两岸货币当局的货币政策施行与监理能力。
总之,海峡两岸双方目前虽已局部开放两岸货币的有限兑换,但仍不能满足庞大的市场需求也无法完全且及时结清,这既有碍于两岸交流往来又衍生诸多经济与管理问题。随着两岸交流往来与经贸关系的深化发展,未来人民币与新台币的货币关系势必更加密切。两岸双方尽快签订货币清算协议或建立货币清算机制,让两岸货币供需、汇兑与清算运作机能及早步入正轨,符合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