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的一纸新规,使中小银行陷入更为窘迫的资金困局。5月3日,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意见》根据巴塞尔新规将国内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从现行的4%上调至6%,资本充足率则保持8%不变;同时,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11.5%和10.5%。与此前银监会对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银行11.5%和10%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相比,新规主要是对中小银行的监管标准提高了0.5个百分点。
更为严厉的监管要求,对于普遍面临资本压力的中小银行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记者通过采访发现,除通过股权融资补充核心资本和发行债券补充附属资本之外,中小银行正在尝试诸如完善内部资本管理机制及进行资本创新等多种渠道突围资金困局。
资本充足率呈持续下降趋势2011年还未过半,上市银行的融资热潮就已一浪高过一浪。近日,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将于5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拟寻求对新发行股份进行表决。据其公告,其新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A股/H股各自总股数的20%,其最多将可发行43.15亿股,融资额度将近600亿元。而民生、华夏、兴业、中信、浦发等多家中小上市银行也相继发布再融资计划,以补充资本金。
密集再融资的背后是上市银行的集体“缺血”。从股份制上市银行公布的一季报来看,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延续了2010年年报的下降趋势。截至3月末,除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未披露相关资本充足率情况外,其余各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出现下滑。其中,浦发银行11.68%,下降0.34个百分点;中信银行11.05%,下降0.26个百分点;招商银行10.91%,下降0.56个百分点;光大银行10.73%,下降0.29个百分点;兴业银行10.71%,下降0.58个百分点;深发展10.13%,下降0.06个百分点。
对于资本充足率下降的原因,中信银行认为是“根据监管要求,首次将市场风险资本计入风险资产,并调整政府融资平台相关业务风险资产权重,导致加权风险资产余额上升。”该行一季报指出。招商银行则解释,因为根据银监会新规,将未使用的信用卡授信额度纳入到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口径中。
记者注意到,如果执行10.5%的新标准,除浦发银行的11.68%和中信银行的11.05%离10.5%稍远之外,招商银行的10.91%、光大银行的10.73%、兴业银行的10.71%都已接近监管“红线”,而深发展的10.13%已不符合新标。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界定,银监会尚未给出详细的标准,但此前有传言称,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已被列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如果未来果真如此,那么招行、中信两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则应以11.5%的更高标准来衡量。
补充资本“无近忧有远虑”
虽然新规的执行将使中小银行的资本压力进一步加剧,但也有专家提出,目前国内多数银行已经达到了新监管标准,银行的资本缺口较小,无需大规模补充资本。
“此前监管机构出台的四大监管指标中对于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满足未来的监管标准,上市银行中资本充足率较低的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中小银行都已提出再融资方案并进入相关程序,因此新标准对中小银行的影响有限。”民族证券银行业分析师张景表示,以招商银行为例,该行目前总股本为215.77亿股,融资总额为600亿元左右。2010年末,招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47%和8.04%,假设招商银行再融资600亿元用来补充核心资本,预计2011年底公司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将超过12%,比2010年底提高4个百分点。
中信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王康在5月4日举行的该行一季度业绩发布会上表示,银监会日前发布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标准,其实早在半年前就开始征求意见,“公布的标准在我们意料之中”。
此外,记者注意到,监管层还给中小银行预留了缓冲时间,即系统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6年底前达到新的资本监管标准。
虽无“近忧”,但“远虑”仍存。新的监管要求虽然短期内对银行影响有限,但长期来看,由于国内经济增长对银行信贷供给的依赖性很强,而商业银行以净息差为主的盈利模式并未改变,因此信贷投放的压力会使资本金的补充成为银行系统面临的长期难题。
探索多种渠道应对资本压力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除提出股权融资、配股、发行债券等融资方案外,建立内部资本管理机制,完善资本创新成为中小银行应对资本监管新标的重要渠道。
“截至一季度末,中信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05%和8.21%,均达到监管目标。”王康表示,但长期来看,中信银行仍将面临持续资本补充压力,因此中信也提出配股计划予以应对。据悉,中信银行将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2.2股的比例向全体合资格股东配售共计不超过858733.5691万股股份。目前配股方案已取得财政部和银监会批准,并已向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交了申请。
华夏银行相关人士则表示,该行将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补充附属资本以应对资本新规。该行已于4月中旬发布公告称,将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发行总规模不超过55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其中,拟在香港发行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债券;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不超过300亿元金融债券和不超过100亿元的次级债券。“发行债券操作过程相对简单,监管部门审批较为容易,也易于为市场接受,有利于控制融资成本,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资本补充方式。”该人士称。
此外,兴业银行提出从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资本创新的角度应对新的监管要求。“一方面,风险资产分配的安排将严格按照年初资本供给能力来进行———主要根据两个维度来安排:其一是看盈利的贡献,跟盈利挂钩;其二是跟资本回报率挂钩,盈利高、回报率高的项目就能获得更多的风险资本。建立这样的机制,下属经营机构将会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本来力争回报。”兴业银行一位高层表示:“另一方面,将会加快业务转型以降低资本消耗,持续进行资本债务创新,例如研讨应急转换资本的设立问题,体现出贯彻监管意图的努力和尝试。”
然而从长远来看,“提高自身盈利能力,由再融资向主要依靠内生资本积累的转变才是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彻底摆脱资本困局的出路。”兴业银行高层人士补充说。孟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