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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突破百亿元

2011年05月10日 16:1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作为中国第一个启动跨境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省区,新疆跨境人民币业务出现快速提升势头,截至目前,全区跨境人民币结算已突破百亿元。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融办获悉,新疆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已达130亿元,其中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122.17亿元,人民币直接投资6.67亿元,其他资本项下1.17亿元,在全国8个边境省区中位居前列。

  目前,新疆已有15家银行具备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资格,跨境人民币产品种类包括信用证、托收、电汇、保函等多种形式,结算方式涵盖代理行、清算行和NRA账户等多种模式。8家境外银行在辖区商业银行开立了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12家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了非居民人民币结算账户。

  新疆跨境人民币业务境外覆盖区域不断扩大,结算渠道日益畅通,境外服务区域已拓展到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蒙古等11个国家和地区。

  新疆一些进出口企业表示,人民币跨境业务的迅速扩展帮助企业规避了货币风险,极大鼓励了企业在中亚投资的信心,今后人民币跨境业务的需求将保持旺盛。

  自治区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新疆将稳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规模和服务区域,不断丰富业务种类,力争今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超过同期进出口总额的5%。

  2010年10月,新疆成为国内首个开通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的省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表示,这有利于密切中国与中西亚周边国家的贸易往来,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记者熊聪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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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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