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0日电 中国银监会10日在此间称,“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三年来,中国银行业加大信贷投入,助推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发展。截至2011年3月末,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灾后恢复重建授信总额6569.3亿元人民币,累计发放贷款5216.4亿元。
银监会指出,在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倾力投入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面,首先是科学部署救灾,千方百计恢复灾后金融服务。截至2011年3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完成了毁损网点重建任务的88.6%,部分重灾区已恢复到、甚至优于震前水平。
其次,科学制定政策,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截至2011年3月末,中外资银行相继在地震灾区新设分支机构3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1家。免收了10个极重灾区县(市)和41个重灾县(市、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和全国性银行机构在该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的银行业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截至2011年3月末,地震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减免因灾形成不良贷款44.9亿元,核销因灾形成不良贷款12.3亿元,减轻灾后民众债务负担。
此外,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截至2011年3月末,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5216.4亿元。其中,累计发放基础设施贷款1512.9亿元、产业重建贷款1307.6亿元、城镇建设贷款872亿元、涉农贷款1035.7亿元、公共服务贷款124.8亿元,有力地帮助和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发展。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银监会将督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紧紧围绕恢复重建工作规划目标,把信贷支持重点逐步转向发展产业、扩大就业、扶贫帮困等,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力促灾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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