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宇、王培伟)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10日表示,目前灾区金融服务功能已基本恢复,存贷款增长情况基本达到灾前正常水平。
据介绍,灾后重建期间,央行通过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证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必要的流动性,通过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支持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有力支持了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汶川地震发生后,人民银行及时对灾区金融机构安排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200亿元,其中,对支农再贷款允许其相应拓宽使用范围,并实行优惠利率。目前,灾区一年期支农再贷款利率比现行同档次支农再贷款利率低1.46个百分点。
在灾后重建期间,央行明确,对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暂不执行存款准备金率上调政策。目前,汶川地震灾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为9%至10%,比目前大型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低10.5至11.5个百分点;与其适用的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水平相比,灾区金融机构少缴存款准备金约80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3月末,四川、甘肃、陕西3省灾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1万亿元,同比增长28.83%;人民币贷款余额1.95万亿元,同比增长23.7%,比同期全国存贷款平均增幅分别高10.85个和7.5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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