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成都公积金中心了解到,震后3年,成都实施了住房公积金无条件支取、放宽贷款条件和灾区重建优惠贷款等一系列政策,帮助灾区群众在住房重建中使用好公积金,3年共计投入45亿元住房公积金,为震后安居提供了强劲支持。
“公积金是灾区职工住房重建的重要资金渠道。”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在震后最危难的时期,向受灾职工提供更多支持,成都公积金中心按照要求在第一时间出台了“无条件支取”政策,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户籍关系在重灾区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无条件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震后第18天,重灾区都江堰就完成了第一笔无条件支取业务,为40户受灾职工送去了重建家园的资金。
随着重建工作的深入,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又针对地震灾区制定了积极的贷款政策:将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将贷款期限由20年增加为30年;将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为灾区符合规划原址重建、维修加固损坏住房、购买统规统建安居住房的城镇居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主动开展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为配合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成都公积金中心还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推出了贷款“一站式”服务,实现了业务“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在成都全域建立了14个贷款服务大厅,职工在服务大厅3个小时内就能完成贷款审批。(记者 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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