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市召开“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誓师动员大会”,通报26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考核结果。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被评定为不合格单位。
面对群众投诉,一句“这不归我管”,不仅推卸了责任,更让群众投诉无门。会议要求,今后行政执法单位实行首问负责制,不能再说“这不归我管”。记者郑松波
官方通报
3家行政执法单位考核不合格
昨日,郑州市通报了对第一批纳入执法绩效考核的26个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绩效的考核结果。
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被通报批评,并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联合约谈其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被评定为合格的单位,由市政府法制办约谈其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予以提醒。
市民在投诉时,常常得到“这不归我管”的答复,所反映的问题也被当成皮球在几个单位之间踢来踢去。今后郑州市执法单位将实行首问负责制,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将不能再说“这不归我管”。
郑州市委办公厅和郑州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全面提升执法效能的通知》,要求全面整治“五种违法执法行为”,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执法,实行首问负责制,执法单位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不允许说“我不知道”、“这不归我管”。
坚决杜绝砸、掀、毁等损坏当事人财物的不文明行为,坚决杜绝在行政执法中辱骂、殴打、侮辱当事人。
此外,各县市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政府各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级本部门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再发生以上五种违法执法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责任人、第一直接责任人必须向社会公开道歉。
领导痛斥
郑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璋
几乎所有的事故背后都有违法违规
几乎所有的违法违规背后都有腐败
“几乎所有的事故、所有的民怨背后都有违法违规”,“几乎所有的违法、违规现象背后都有腐败”。昨日的“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誓师动员大会”上,郑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璋直言行政执法中违法违规的乱象。
有的领导根本不学法、不懂法
案例:
去年,金水区政府违法决策将一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承包给物业公司行使,利用物业公司“以暴制民”,“以违法制止违法”,连续发生6起物业公司人员违法粗暴不文明执法案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全国关注。到郑州市委、市政府责令金水区政府立即停止这种违法决策,此类事件才算暂时平息。
王璋分析:
部分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有的领导根本不学法、不懂法,凭个人主观意志办事,违法决策。
把执法权变成谋取私利的筹码
案例:
去年,新密市发生的3·15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是典型的黑心矿主违法违规操作、相关行政监察部门不作为引起的,对违法违规的不作为就是放纵,其影响不亚于违法违规本身。
王璋分析:
部分行业、部分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缺少责任心、使命感,将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将行政执法权作为谋取私利、构筑个人关系网的筹码,面对诱惑自甘堕落。
执法人员充当违法行为的“黑后台”
案例:
4月9日晚,两辆超载货车将郑州市中州大道跨京广铁路大桥重梁压断。这座桥附近有4个超限站都没有发现超载车经过。
王璋分析:
这是不正常的,这中间是不是有人给超载车做“保护伞”和“黑后台”,待调查报告出来后再做定论,到时要坚决处理!
这些问题除了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的因素外,很多也与行政执法人员充当违法行为的“黑后台”有关。
所有违法违规现象背后都隐藏着腐败行为。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把追求个人利益作为行使职权的主要目的,或主动或被动地充当违法违规行为的“保护伞”、“消息树”,甚至是“黑后台”。违法用地、违法变更建设规划、税费减免、资金拨付、违法建设以及房地产和交通运输等领域已经发生的违法违规事件,都深刻证明了这一点。
考核结果
执法绩效
标兵、优秀或良好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18家单位。
合格单位:
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郑州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郑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郑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不合格单位:
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因未完成年度行政执法任务被一票否决)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因未建立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相关制度,执法案件质量和行政执法效果差,考核成绩不及格,且未完成年度行政执法任务目标)
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因行政执法职责履行不好,违法建设现象较多且未有效遏制,行政执法社会效果差,行政执法存在错案且问题较多,考核成绩不及格)
执法考核不合格
领导一年不晋升
郑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璋在讲话中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和政府法制机构要把五种违法执法行为(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作为问责的重点。确定在一定时间段内,第一次出现如何追究,第二次后就要从重追究。
以后,在全市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晋职晋级,不得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任何评优评先活动,连续两年倒数第一或连续三年不合格的要对一把手予以免职,重新配置领导班子。
典型案例
为逃避监管责任
竟伪造执法文书
昨日的郑州市“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誓师动员大会”上,还曝光了2010年度郑州市违法行政(执法)20起典型案例,包括金水区违法外包行政执法权案、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城管人员殴打商贩案、郑州市园林局违法改变审批主体、审批程序案等。
1
二七区建设局伪造执法文书
2010年3月17日,《大河报》等媒体披露了二七区张寨村违规在尖岗水库的防洪大坝上建设小产权房的事件。相关部门要求二七建设局进行调查处理。当时主管执法监察的常务副局长刘国华和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德胜等开会研究此事时,居然决定伪造一份监察通知书,以减轻监管失察之责。之后,二七区建设局伪造填写了编号(2007)第297号的建设监察通知书,并到市建委加盖了印章。刘国华和王德胜又到市建委监察支队并由该监察支队开具了—个关于印章使用情况的证明,以蒙混过关,后被市政府法制办查实。
事后,刘国华被行政记过,王德胜被行政记大过。
2
客运管理处下文乱罚款
2010年8月6日,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以“郑客处(2010)137号文”发布了《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关于开展交通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企业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或责任事故每月累计车台次达到企业车总数的5%,罚款1000元;达到8%,罚款2000元;达到10%及以上,罚款3000元”;“每月交通违章或责任事故三次以上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吊销其服务资格证”。
该通知违反了《行政处罚法》“除法律、法规、规章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的规定。后被市政府法制办依法撤销。
3
市政执法文书涉嫌造假
2010年2月9日上午,郑州市市政执法监察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郭铁汉夫妇经营的燃气站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法将罐装的燃气私自倒罐装至其他钢瓶中,从中牟利。遂当场对郭铁汉进行了询问,并于当日向郭铁汉下发了罚没缴款通知书。可处罚决定书却于2月11日才下达,3月1日才签发。另外,执法人员2月9日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立案审批表、现场拍照时间为1月27日,处罚告知书时间为2月8日。行政执法程序十分混乱。此外,在行政执法案卷中,涉及的多个行政执法文书中,被处罚人签名字迹明显非同一人字迹,涉嫌造假。
市法制办建议,由市政府或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责令城市管理局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
4
上街区政府滥用职权指定消费
2009年11月3日,上街区人民政府以“上政办(2009)83号文”发布了《关于做好2009年全区狂犬病防疫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持有养犬证的养犬者集中在‘小俏皮宠物医院',进行犬只免疫,其余犬只集中在‘宠爱宠物医院’,进行集中免疫”。
该通知滥用行政职权,指定消费,违反了《反垄断法》中“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经市法制办纠正,上街区政府于2010年5月24日废止了该通知。